郝立忠: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应对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两大思潮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和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思潮逐步在国内新世界蔓延:一种是“与国际接轨,向先进文化看齐”旗帜下出现的对西方思想文化全盘肯定的“全盘西化”观点,另一种是“文化自信”旗帜下出现的对“国学”和儒学全盘肯定的“文化复古主义”。这两种思潮对深化改革开放形成了严重阻碍,必须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指导,对其予以坚决批判。
一、 “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的现实表现及其危害
“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潮,在当今中国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必须予以重视。
这两种思潮中,影响最大、后果最严重的是“全盘西化”思潮。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经济和科技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一些人也把在思想上、学术上甚至政治上与国际接轨当成荣耀,对西方的思想、学术和政治制度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是否具有不合理性不作任何分析和研究,毫不批判地予以全盘接受,从而形成了“全盘西化”思潮。在这些主张“全盘西化”的人中,其轻者受西方影视作品的熏染,崇洋媚外思想严重,把西方发达国家视为人生天堂,认为外国的生活和环境样样都好,把出国定居、拿外国的“绿卡”当作人生目标,即使是本人不能出国定居,也要千方百计地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把子女送到国外定居、工作和生活,而对华人作为边缘族群在西方发达国家整体处于弱势群体地位,政治、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遭受歧视,甚至在人身安全方面也得不到与西方主流社会相同的司法保障等问题根本不加思考,至于这样做对国家、家庭和个人有什么长远损害,就更不在思考之列,这种思潮对近些年出现的留学潮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重者,不仅盲目崇拜外国的生活和环境,也盲目崇拜西方的思想、学术和政治制度,而对于西方的思想、学术和政治制度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是否具有不合理性则不进行任何分析和研究,在这些人中不乏一些从事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的知识分子,对当今中国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造成了巨大的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其中的一些人甚至不自觉地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应声虫,不仅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特别是公有制),也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演变成了实际上的“傀儡文人”、“买办文人”。这种思潮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出现,极具欺骗性,实际上却是以资本主义思想、文化、道德和制度否定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道德和制度,以低级的理论形态否定高级的理论形态,对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道德和制度建设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
这两种思潮中的“文化复古主义”思潮也不可忽视。“文化复古主义”虽然不像“全盘西化”思潮那样露骨地反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却把两千年以前的圣人遗训当成治国法宝,片面强调“德治”、“仁政”,甚至要用“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来取代马克思主义、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于对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民主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治国方略更是刻意回避。这种思潮,实际上是力图用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来取代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上的大倒退,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百害而无一利。这种思潮主要在近年的“国学热”和“儒学热”中表现出来。这种思潮虽然打着“文化自信”的旗号出现,实际上却是以封建主义文化否定社会主义文化、以封建主义思想否定社会主义思想、以封建主义道德否定社会主义道德、以低级的理论形态否定高级的理论形态,对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都有着相当严重的危害。
可见,“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虽然表现各不相同,但在对当今思想、道德、文化和制度建设的负面影响上却大同小异,都是以落后文化否定先进文化、以落后思想否定先进思想、以旧道德否定新道德、以低级的理论形态否定高级的理论形态,都对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道德和制度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二、“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初看起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思潮,但其认识论根源却是相同的,就是在思维方式上陷入了形而上学,坚持用片面、孤立、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是“牛毛哲学”。所谓“牛毛哲学”,即只顾一点不计其余的思维模式。之所以把它叫着“牛毛哲学”,是因为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就可以把事物的一个点、一个方面论证事物的全体,把事物的次要方面论证事物的主要方面,就如同是把一头牛身体上的一根毛论证成这头牛的全部或是最主要的部分一样。这种思维模式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发展观上,坚持用静止的眼光看问题,而不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只看现状不看历史。譬如,一些人之所以认为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就是只看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当前发展状况,而没有看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仍然需要更多的发展时间和空间;也有一些人一谈到中国文化就只讲中国传统文化,而谈到中国传统文化又只讲“儒家文化”,最后不仅以儒家文化取代中国传统文化,甚至以“儒家文化”取代“中国文化”,看不到“中国文化”也包括“中国现当代文化”,更看不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现当代文化”是中国文化最先进的部分、最有生命力的部分,是中国实现现代化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更有一些人甚至否定“五四运动”,污蔑“马克思主义”是“殖民文化”,这实际上都是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二是在认识论上,坚持用片面的眼光看问题,而不是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只顾一点,以一点代全面、以一点代整体。如“中国崩溃论”,就是只看到中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看不到中国发展的成就和潜力,没有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如“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否定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和阶级斗争学说,除了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把和平发展当成唯一的社会形态之外,更是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看不到国家和阶级斗争不仅在当今世界普遍存在,更没有看到任何一次根本性的社会制度变革都离不开社会革命——即使是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也是通过“资产阶级大革命”而实现的!
二是“趋下思维”。在国际交往上追求“最小公约数”是必然的举措,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谋求国与国之间的和平相处,以尽可能避免战争对人类社会的严重创伤。然而,如果把这种方法简单移植到意识形态领域,在意识形态上追求“最小公约数”则是大错特错,必然造成以落后思想、道德和文化取代先进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极其不利。这种简单移植,就是所谓的“趋下思维”。
也就是说,“趋下性思维”主要是指把“求最大公约数”的方法简单移植到思想意识领域的思维方法。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理论、思想、道德和文化,而理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先进的理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而落后的理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则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近年来,一些人把数学上的“求最大公约数”简单运用于思想意识领域,在处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方面,不是以最先进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这样的低级理论形态,而是以低层次的理论形态——资本主义理论和儒家文化来取代马克思主义,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也对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
三是“崇古思维”。这主要是一些所谓的“国学家”们所惯用的思维方式。这些人无视人类文明是一个又低级向高级的自然发展过程,无视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果,一味厚古薄今,习惯于依靠臆想,美化过去,把两千年以前的社会视为和谐、美好的社会,视为人人拥有崇高道德的社会,而将其后的社会一概视为“道德沦丧”、“道德滑坡”,这纯粹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严重影响改革和创新,影响社会的健康发展。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是传统形而上学的一种低级形式,即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依靠臆想而固执己见,它与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依靠逻辑推论而建立绝对体系的传统形而上学高级形式相比,缺乏了严格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更容易造成理论和实际的严重脱离。
四是“寄生思维”。这种思维方式主要是针对一些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而言的。科研的本质是创新,当今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就是要在对中国国情特别是中国现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寻找中国发展的问题与出路。而抱有“寄生性思维”的人却并不这样做,他们要么寄生于洋人的思想上,坚持思想上的“全盘西化”,要么是寄生于古人的思想上,坚持思想上的“复古主义”,根本不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一味照搬照转,生搬硬套。其结果只能是使自己成为学术傀儡、成为傀儡文人,甚至成为国外反华势力的应声虫和传声筒,严重干扰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干扰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以至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阻力。
五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与“寄生思维”有些类似,都是由于不能坚持独立自主的理论思考,从而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离。但两者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寄生思维”的根本特征是出于对古人或洋人的盲目崇拜,对其观点予以全面照抄照转,并默认其正确性,从不对这些理论观点的人学立场以及这些理论观点自身的正确性进行考察,从而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离;而教条主义则往往是把中国或外国某一历史时期行之有效的理论,不加分析地套用到不同的国家的社会现实中去,从而导致理论和实际相脱离。因而,教条主义与“寄生思维”往往是相伴而生,界限并不是十分清楚。
由于具有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理论特征,自近代以来教条主义就一直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大敌。教条主义在现当代中国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简称“马教条”),即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条化,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去分析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而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离,这种教条主义曾经对中国革命和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已经为全国广大的人民群众所熟知;其二是将西方思想文化教条化,即思想、道德、文化以至社会制度方面的“全面西化论”(简称“洋教条”),这种教条主义既不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近现代历史、发展道路和发展现状进行考察,也不对中国的近现代历史、发展道路和发展现状进行考察,更不对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和发展现状进行考察,而是盲目推崇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文化、治理理念、发展道路和发展方法,企图照搬过来治理中国,这种思想不仅造成了孙中山领导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失败,也导致了蒋介石领导的中华民国的大而不强——这也是日本帝国主义胆敢挑起全面侵华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三是儒家教条主义,即将儒家文化教条化、将千古“圣人遗训”视为永恒真理的教条主义(简称“土教条”),这也历史最为悠久、对中国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种教条主义。儒家教条主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教条主义。儒家产生之初,孔子就主张“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第十二》) [1] ,认为“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第一》) [2] ,后世儒家更是把“法先王”当成了千古不变的真理,墨守成规,反对改革,加上自西汉以后历代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科学技术视为“奇技淫巧”,片面强调“德治”和“仁政”而反对法治,片面强调农耕而歧视工商,从而导致中国社会发展缓慢,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内没有多大改变,特别是在近代固守封建专制制度,失去了推动资本主义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良机,使中国综合国力大大落后与西方列强,最终形成了鸦片战争以后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落后挨打的局面,甚至在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下几乎亡国。时至今日,这种儒家教条主义并没有绝迹。在近些年的“国学热”和“儒学热”当中,一些所谓的“国学家”思维僵化,用片面、静止的眼光看问题,把几千年以前的“圣人”遗言视为永恒的真理,甚至把“儒学”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甚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扯到一起,极尽教条主义之能事,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危害极大。
以上这五种思维方式,其共同的特征就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既不知具体事物具体分析、与时俱进,也不知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动力,从而站在少数人的立场上,坚持用片面、孤立、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这是传统形而上学的共同特征。
三、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应对两大错误思潮提供方法论支持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当今最为先进的哲学形态。深化改革开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指导,一切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去分析和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为应对“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两大思潮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1.坚持理论与实际统一。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的理论特征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统一。这个原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了的理论来研究变化了的社会现实;二是实事求是,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坚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思想和文化,经历了一个由完全排斥到全盘接受的过程,一些人甚至要用“西方马克思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也有一些人打着“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旗号,提出“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企图用儒家文化取代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今中国的指导思想。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违背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原理,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缺乏必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修养,违背或抛弃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从而导致缺乏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2.坚持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坚持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另一个重要的理论特征。但长期以来,国内哲学界习惯于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来诠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对唯物主义辩证法坚持理论与实际统一和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两大理论特征缺乏足够的认识,而是将这两个理论特征分别放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来认识,不仅肢解了作为有机整体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是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哲学形态缺乏准确的理解,而且对现当代西方哲学以“抽象的人”模糊资产阶级的人学立场,精心打造出来的所谓“普世价值”缺乏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应对。实际上,普世价值是存在的,但这种普世价值既不是资产阶级宣扬的“人权大于主权”的、强国任意欺凌弱国所谓“人权”,也不是资产阶级宣扬的那种依靠资本家政治献金才能生存的、实际上代表着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所谓“民主”,而是世界各民族共同的“和平生存与和平发展的权利”,那种弱肉强食的资产阶级“人权”和“民主”,并不是真正的“人权”和“民主”,根本不可能具有什么“普世价值”。
3.坚持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这是包括黑格尔辩证法在内的辩证法的“一般形式”,反映了客观世界运行的普遍规律。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被逐步介绍进中国,后现代主义否定基础、否定中心、把一切碎片化的核心观点被一些人盲目接受,一些人开始提出“后辩证法时代”的概念,另有一些人则公开地反对矛盾学说、反对对立统一、反对斗争以至反对整个辩证法,甚至污蔑辩证法是“变戏法”。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历史虚无主义”和“牛毛哲学”得以滋生,唯生产力论和GDP至上大行其道,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危害。因此,只有坚持辩证法的指导,坚持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GDP增长与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得到健康发展。
4.坚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其内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事物的内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并且,不同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个性,普遍性寓于个性之中。因而,在解决事物的内在矛盾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的共性,更要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实现矛盾的共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在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时也是这样,既要看到世界各国在实现现代化方面的共性,也要看到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在不太远的将来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真正实现国富民强。
只有掌握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一有力的思想武器,才能为应对“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两大思潮提供强大的方法论支持。
四、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对两大错误思潮进行辨析和批判
“全盘西化”和“文化复古主义”两大思潮,在当今社会具体表现为形形色色的错误观点,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急需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一有力武器予以辨析和批判,以消除其对改革开放的不良影响。这类错误观点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是历史虚无主义。根据唯物主义辩证法,不论是人还是事物都既有肯定的方面,也有否定的方面,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但事物性质是由其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因此,在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时候,必须站在绝大多数人的立场上,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判断其是对人类历史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还是造成了破坏。而历史虚无主义往往站在少数人的立场上,以偏概全、以一点代替全体,或是把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某一次要方面夸大成主要方面,或是利用一件事来否定一个人的一生,或是利用一个人的错误言行来否定其所在的整个集团,从而达到否定历史真相的目的。因此,只要我们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就不难发现持此类观点的人究竟是站在什么人的立场上说话,运用的是什么样的方法论,犯得是什么样的理论错误。
其二是“道德滑坡论”。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论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还是人民的思想道德素养,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却总是不断听到“道德滑坡”的论调,不知这些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是两千年以前的孔孟之道,解放前初期的封建道德,还是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答案应该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之所以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由于他们是将两千年以前的孔孟之道而不是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社会主义的道德观作为道德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于“道德滑坡论”,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对其进行分析和批判,以正视听。
其三是“文化殖民地”论。总的说来,自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道德水平总是在不断进步的。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人民通过“五四运动”以前的“东西文化论战”,“五四运动”时期的“问题与主义论战”、“社会主义论战”、“无政府主义论战”,以及稍后一点的“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亦称“科学与玄学论战”、“人生观论战”),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唯物辩证法论战”等,针对当时社会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的理论交锋,逐步冲破儒家文化的禁锢,解放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其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至于马克思主义作为近100年来中国的主流文化,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指导作用,更是为近100年来的中国历史所证明。而这些进步在我们的“国学家”们的眼里却是:“近现代的我们在争取政治上独立解放和经济上繁荣富强的同时,一度在精神上丧失了文化自信,中华民族在走向复兴的同时却面临滑向文化殖民地的危险。” [3] 抱残守缺、因循守旧、自卖自夸,是“国学家”们的一贯伎俩,但他们把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现代科学视为“殖民文化”,把以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现代科学作为文化主流的新中国视为“文化殖民地”,不仅显得迂腐透顶,更有点颠倒黑白!
对于“国学家”们所说的“殖民文化”和“文化殖民地”,马克思主义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邓小平一九四一年五月在《一二九师文化工作的方针任务及其努力方向》一文中,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又称为“殖民地文化”或“敌人文化侵略”进行了详细论述。邓小平在文章中说:“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亲日派的政治目的是要把中国变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其文化工作方针是施行奴化政策,以奴化活动和奴化教育来腐蚀我们的民族意识,消灭民族爱国思想,摧残民族气节。他们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焚毁中国的民族典籍,屠杀与监禁爱国的文化人、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建立汉奸文化机关,豢养一批汉奸文人,鼓吹东洋文化,灌输‘中日亲善’、‘共存共荣’、‘东亚新秩序’等奴化思想,培养奴化人才。他们提倡旧文化、旧道德、旧制度,提倡复古、迷信、盲从、落后,组织封建迷信团体等,以实施其诲淫诲盗、毒化奴化政策。” [4] 这里,与“国学家”们恰恰相反,邓小平正是把“提倡旧文化、旧道德、旧制度,提倡复古、迷信、盲从、落后”视为日本帝国主义“毒化奴化政策”、视为“殖民地文化”,因为“提倡旧文化、旧道德、旧制度,提倡复古”培养的是“奴化思想”而不是“民族的自信心”,而要培养“民族的自信心”,恰恰需要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邓小平强调指出:“我们就是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传播者与实行者。我们坚决反对殖民地文化,反对买办性的封建主义文化,而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目的服务。” [5] 这里,儒家文化和道德显然是被归入“旧文化、旧道德”之列,归入“奴化”文化之列,而不是相反!
因此,对于“儒家文化”,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批判,对其理论形态具有清醒的认识,在批判其落后性与腐朽性的基础上,吸取其仍然具有合理性的内容,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服务。
其四是狭隘的“民族文化”论。前面已经讲过,在一些所谓的“国学家”看来,只有中国的古代文化甚至只有“儒学”才是真正的“民主文化”,才能代表真正的中国文化,这就是本文所说的狭隘的“民族文化”论。事实上,对什么是“民族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有着与“国学家”们截然不同的看法。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只有适合本民族的健康发展并能够在中国健康成长的文化(包括产生于外国的优秀文化)才是真正的“民族的”文化,那些在中国失去生命力的“旧文化、旧道德”(包括产生于本国的旧文化)反而不是真正的“民族的”文化!毛泽东一九四○年一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它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它同一切别的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相联合,建立互相吸收和互相发展的关系,共同形成世界的新文化……中国应该大量吸收外国的进步文化,作为自己文化食粮的原料”,并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应用也是这样,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公式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开玩笑,在中国革命队伍中是没有他们的位置的。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 [6] 旗帜鲜明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文化观。邓小平一九四一年五月在《一二九师文化工作的方针任务及其努力方向》一文中,在谈到“民族的”文化时说:“民族的,即抗日第一,反帝、反抗民族压迫,主张民族独立与解放,提倡民族的自信心,正确把握民族的实际与特点的文化”。 [7] 也是把“正确把握民族的实际与特点的文化”而不是两千年前的圣人遗训,看成是真正“民族的”文化!
也就是说,我们在讲中国文化的时候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是当代的中国,中国文化是包括当代中国文化在内的中国文化,而当代的中国文化则是以马克思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为主流的文化!
其五是资产阶级伪善的“人性论”。国际上,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初,资产阶级作为少数派,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发明了伪善的“人性论”,以“抽象的人”来掩盖自己理论和思想的真正人学立场,以抽象的“人权”、“平等”、“自由”来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在处理国际事务上,则往往凶相毕露,明火执仗地对他国进行侵略。其后,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日益成熟,这种赤裸裸的强盗式的掠夺被披上了伪善“人性论”的外衣,他们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以“人权大于主权”为借口,粗暴地干涉他国内政,甚至不惜发动战争推翻他国政府,破坏他国的社会稳定与和平发展,致使这些国家战火连天,民不聊生。在国内,这种伪善的“人性论”也有一定市场。特别是在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方面,受这种伪善“人性论”的影响,一些人把废除死刑看成是维护“人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实际上,这是完全错误的。社会主义法治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而不是仅仅维护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生存权。因此,判断一种死刑是否应该被废除,主要的应该是看其社会危害有多大,而不应该依据抽象的“人权”。死刑的主要目的在于震慑犯罪分子,减少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犯罪!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极大的刑种,如果轻易废除了死刑,实际上是把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人权” [8] 凌驾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之上。
总之,“全盘西化”思潮和“文化复古主义”思潮,以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历史虚无主义、“道德滑坡论”、“文化殖民地”论、狭隘的“民族文化”论等错误观点,都是在“牛毛哲学”、“趋下思维”、“崇古思维”、“寄生思维”、教条主义等形而上学思维指导下形成的。我们只有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统一、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坚持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中国的具体问题,才能对这些错误观点进行正确的辨析和批判,才能为坚持中国模式和中国道路、坚持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扫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思想障碍。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
[1] 《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02页。
[2] 《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58页。
[3] 《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国学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讲清楚”座谈纪要》,《光明日报》2013年12月23日第15版。
[4]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23页。
[5]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6]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6-707页。
[7]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8] 在我看来,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人权也是有层次的,只有遵纪守法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才能享有最高层次的人权。对于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来讲,他们在犯罪的同时,也就部分地丧失了完整的“人权”;而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在其犯下滔天罪行、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