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情况通报
(2015年10月17日)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全省住建系统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月份,全省城市建设、房地产业、村镇建设完成投资6353亿元,同比增长1.5%,扭转了连续7个月同比下降态势。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进
各地贯彻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相继召开会议、出台文件、编制规划、推进试点、健全机制,城镇化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全省城镇化率增长幅度连续两年超过1.2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3%。
(一)着力抓好规划编制实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等6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各市县加快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17设区市和半数以上的县市形成规划成果,12个设区市规划通过评审,青岛已正式印发。
(二)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会同省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交通、农业、统计等15部门制定下发《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淄博等13个设区市下发了户籍改革意见,青岛公布了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省政府出台了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养老服务业等政策文件,大部分设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市民待遇。
(三)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做强大中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人口、产业、资金等要素集聚;胶南、文登、兖州、沾化、陵县撤县(市)设区或并区,拓展了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县域城镇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示范镇,小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就业、财政收入持续增强,207个镇入选国家重点镇,数量居全国第二。全省形成了由7个大城市、11个中等城市、85 个小城市和1114个建制镇构成的城镇格局。
(四)全面启动国家和省试点。在深入推进4个国家城镇化试点市县和6个建制镇试点基础上,将12个市县和7个镇列为省级试点,正在积极争取第二批国家综合试点。省政府安排1.8亿元用于城镇化试点,设立6亿元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试点市县围绕人口市民化、县域城镇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莱芜、郓城试点初见成效,威海启动了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提前完成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开工53.7万套,基本建成23.4万套。截至9月底,全省开工54.7万套,基本建成25.9万套,完成率分别是101.7%、110.7%,我省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一)强化任务落实。年初,组织各市在保障房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确定项目储备;各级发改、财政、国土部门认真做好资金筹集、土地需求测算等工作,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和用地计划。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各设区市积极分解任务,3月底将今年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1579个具体项目。
(二)加快项目进度。各地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征收难题,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土地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9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47.4万套,完成率101.7%。一是加快手续办理。精简审批事项,对同一部门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对多个部门同一审批事项,实行后置审批部门牵头、前置审批部门并联办理制度。二是加大资金支持。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保障房建设资金114亿元,各地完成投资716亿元,同比增长5.6%。积极利用国开行贷款,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承诺授信944亿元,发放贷款477亿元,预计年底正式承诺贷款将达到1300亿元。三是强化督导通报。省委、省政府每季度通报保障房建设情况,各地加强项目巡查督导,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我省连续5年提前完成开工任务,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确保分配入住。截至9月底,全省公租房分配入住23.4万套,入住率84.3%,比年初提高16个百分点。一是实行常态受理。积极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办事程序,健全轮候制度,提高分配频次,推广“一站式”办理。二是逐步扩大范围。降低门槛,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三是推行销号管理。各地对公租房项目建立台账,完成入住的项目予以销号。今年7月份,全国公租房分配入住现场会在济南召开,住建部推广了我省经验。
三、稳定房地产市场初见成效
根据国家房地产新政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制定实施促进住房消费、用好公积金等政策措施,启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
(一)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今年1-9月份,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247亿元,同比增长2.2%;商品房销售6205万平方米、34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5%、10.3%;二手房成交2161万平方米、9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27.4%。一是把握市场动态,加强工作部署。实行房地产交易日报制度,基本实现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交易网签全覆盖,召开四次电视会议,研判形势,就促消费、去库存、稳市场作出安排。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二是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住房消费。会同省发改、经信、教育、国土、卫计、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13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就促进住房消费、提升住房品质等提出22条政策,潍坊等市相继出台了具体措施。三是推动产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省政府印发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加快转变房地产供应消费、住房建造、企业发展模式。各地积极发展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新兴地产模式,推动市场向多元化产品转变。
(二)努力用好住房公积金。今年1-9月份,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594.5亿元,提取337.2亿元,发放个人贷款33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32.3%、19.1%,个贷率68%,比年初提高2个百分点,有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省政府印发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取消存贷挂钩、提高贷款额度等16条政策。各地积极落实公积金新政,大部分设区市出台了实施意见,济宁改进公积金服务做法得到住建部肯定。
(三)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整治。一是制定下发改造意见。会同省财政、民政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确定用5年时间对199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二是明确整治改造重点。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是完善老旧小区的治安防控、环卫消防、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有效改善老旧小区环境。三是开展试点示范。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群众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试点,明年上半年完成。省财政下达奖补资金3亿元,16市上报试点项目116个、1102万平方米,潍坊等市已启动试点项目。
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各地坚持高起点规划,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城市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围绕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17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二是不断优化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纲要通过住建部审查,国务院批准了泰安、烟台2市城市总体规划,全省设市城市控制性详规覆盖率95%,县城85%。三是继续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批准滕州市、宁阳县、兰陵县、齐河县为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城市,建立了“多规合一”试点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滕州市制定了试点推进实施方案。四是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省政府公布了3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济南编制了名泉保护总体规划,青岛颁布实施城市风貌保护条例。五是不断强化规划实施监管。省政府召开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会议,向35个县市新派驻33名督察员,全省派驻市县103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规划督察市县全覆盖。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重点城建项目扎实推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公布的50个PPP项目中,城镇基础设施占总数的36%。济南二环南路东西段和二环西路南延工程完成投资30亿元,青岛地铁三号线建成在即,总投资23亿元的临沂高架桥正式通车。持续加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全省国家园林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二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截止9月底,全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9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0座,分别形成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1300万吨/日、5.2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94.99%,位列全国第一,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79%,位列全国第二。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9个设区市项目建成,2市完成主体工程,6市进展缓慢。三是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1个设区市累计建成综合管廊226公里。各地加快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8个设市城市完成任务,占总数的62%。济南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计划投资76亿元,建设55万立方米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四是供水供气供热能力持续提升。积极实施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能力达到1580万吨/日,城市用水普及率99.4%;今年以来全省新建天然气管道2395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282万平方米,市政设施总量稳步增加。五是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加快推进。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17个设区市出台行动方案,济南、淄博、威海市区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建成节能建筑5800万平方米,创建21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6个城市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三)城市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在临沂召开全省城市管理为民服务暨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下发了加强全省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地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创新、市政设施完善、建设项目管控、市容环境整治、数字化城市管理、城管队伍建设“六大工程”,牢固树立城市管理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城管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截止9月底,全省57个市县建成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各地加快城市立交桥及井盖监控报警系统建设,56座下穿式立交桥安装了积水警示系统,济南市历下区建设了“城市井盖信息管理及自动报警系统”。三是深入开展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出台了城市建筑渣土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各地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和裸露土地绿化专项整治、绿色施工等活动。截至9月底,全省城区规模以上建筑施工项目绝大多数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绿化裸露土地1亿多平方米。
五、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
各地积极推进示范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扎实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1-9月份,全省200个示范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33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1%;大王镇、太平镇等9个示范镇地方财政收入超过3亿元。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下拨示范镇专项资金9.35亿元,各地配套11亿元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各地按照全省示范镇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编制或修编了镇总体规划,发挥了规划调控指导作用。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示范镇产业发展,为首批示范镇直供建设用地指标5000亩。
(二)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全省开工建设6455个农村新型社区,建成并入住3714个,受益群众820万人,其中580万人纳入城镇化统计,为城镇化率贡献了6个百分点。一是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各地认真落实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市县相关规划,东营等5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规划编制。二是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各地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0%,威海、泰安两市超过95%。三是开展宜居社区创建。评选了100个环境宜人、安全适用、设施完善、文明和谐的农村新型社区,引领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发展方向。
(三)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加大资金支持,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770座,占总数的70.6%。其中威海市建制镇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日照等8市提前完成生态山东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二是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建立督查机制。全省建成垃圾中转站1806个,配备农村保洁员24.96万人,目前17市全部县市区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我省有望率先通过国家认定。三是农村厕所改造全面启动。会同省委农工办、文明办、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实施意见,今年在1159个乡镇中各选择1个村庄先行试点,2016至2018年,每年改造200万户,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四是农村危房改造顺利推进。今年1-9月份,全省危房改造开工4.8万户,其中聊城、枣庄等6市开工率超过70%。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0.3万户,受益群众51.2万人,去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我省居全国第一。
六、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各地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搞督导”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在城镇燃气领域全面完成了高压管线穿城、管网交叉和场站不达标等隐患整治,在房屋使用安全方面全力组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从源头把好勘察设计质量关,严格施工图审查,强化工程抗震设计管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国家抗震规范和强制标准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71.4%和35.7%,德州、菏泽等13个市实现了零死亡。
(二)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推行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了“两书一牌”终身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和比对性复核工作,持续治理渗漏、管线不通等4大类12项住宅质量常见问题。各市每季度组织一次拉网检查,省里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督导,今年以来各级共组织检查项目3.14万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9万项。8月底住建部专项检查青岛市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快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招投标监管的意见,全面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上半年查处存在市场违规问题的工程544项,追责参建单位602家,限制投标和停业整顿企业34家。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成试运行,17设区市均已完成与省平台对接,实现了“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淄博等市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初步形成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四)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我省启动了第二批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市县、54个生产基地、16个工程项目,协调安排5300万资金重点支持。全省累计新开工装配式结构工程150万平方米,发展新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配件生产线48条,产能470万立方米。济南、青岛、潍坊市政府出台专项政策文件,济南市积极探索借助物联网技术搭建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系统,实现每个建筑部品质量追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今年5月我省在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各地在建筑节能、抗震防灾、建设法治、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等方面,不断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