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
3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潍坊分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去年全省公诉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了2016年全省公诉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王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旭出席会议。
王环海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公诉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全省公诉部门要深入研判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强化服务大局、改革创新、责任担当和案件质量生命线“四种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公诉工作:一是充分履行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参与社会治理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二是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注重司法理念转变,坚持无罪推定,严格证据审查,切实把好证据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严格确保公诉案件质量。三是继续深化“三项建设”,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着力推进公诉办案指挥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刑事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电子卷宗应用,着重强化公诉指导检察室办案工作,推动司法规范化、公诉信息化、公诉指导检察室办案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推进公诉改革任务的落实,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构建科学合理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探索完善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继续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推动公诉工作创新发展。五是进一步推进公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行之有效的庭审观摩评议制,发挥公诉人才库的带头作用,推动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提升,积蓄工作发展动力。
会议表彰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5年度公诉精品案件暨优秀案件,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了分组讨论。省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市级检察院主管公诉工作的院领导、公诉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检察院公诉部门联系点分管公诉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