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资源普查进度情况通报 

09.09.2014  10:04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全省第二次督查情况, 各市对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达2400余人。全省各地均以不同形式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绝大多数市、县(市、区)政府划拨了专项调查经费,到位资金达3200余万元。青岛、枣庄市政府,昌乐、昌邑、东平、莘县等县(市、区)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安排。阳谷县为提高调查质量,林业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调查。德州市林业局联合德州电视台和德州日报社分别专门作了专题报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森林资源普查的认知度。工作部署2个月来, 全省总体工作开端良好,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室内判读区划进度缓慢、不平衡。截至到8月28日,全省判读区划约完成了60%,判读进度没有达到预期要求。各市区划进度不平衡,威海、泰安、莱芜等市基本按计划完成了区划,全面进入了外业调查阶段。少数县(市、区)行动迟缓,甚至刚刚起步。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潍坊市坊子区、经济区、保税区、安丘县等7个县(区),至今尚未开展;二是判读区划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我省首次全面使用遥感影像进行判读区划,经验不足,有的县(市、区)尚未建立解译标志就着手区划,造成了误判或错判;有个别县(市、区)判读人员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过度依赖“林保”区划数据,造成区划与现实严重不符。通过第二次省市联合巡回技术指导,存在以上问题的绝大多数工组进行了整改,或重新进行了区划。各地要认真对已经完成区划的乡(镇)逐一对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因错误区划影响外业调查进度和质量。

 

二、近期工作重点

 

按照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近期要全面开展外业调查,主要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全面完成室内判读区划。 判读区划进度慢的县(市、区),要主动查找原因、找差距、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全面调动判读区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要采取人歇机不歇、增加机器数量、提高机器运行速度、实行专职人员区划等措施,集中力量,争取在9月15前全省全面完成判读区划。

 

2、适时开展小班核实与调查。 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县(市、区)外业调查工作量,倒排工期,制定可行的外业调查时间表,要抓住当前天气比较适宜野外调查的有利时机,适时开展外业工作。从目前开展较快的县(市、区)来看,及时对判读区划完成的乡(镇)进行外业调查是一个好的做法。一是可以及时对区划进行验证,能大大提高今后判读区划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判读区划可采取由专职人员完成或在不适宜野外调查的时间内进行,为按时完成调查任务争取主动。

 

3、进行全面督察。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林业厅将成立5个督查组分别进行督导,对尚未开展工作和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根据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照督导要求进行整改的县(市、区),省林业厅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察,

 

4、召开全省中期质量管理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召开全省中期质量管理会议,总结交流前一段各市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几点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森林资源普查工作。 8月28日,省林业厅在五莲召开了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会上刘均刚厅长作了重要讲话,把搞好森林资源普查作为全省当前重点抓好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之一。指出“二类普查调查到小班,是最为详细、全面的普查,能够彻底摸清自己的森林资源家底,为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也是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调“各市要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切实从人力、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普查任务。”为全面完成我省森林资源普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

 

2、严格执行《森林资源调查操作细则》。 小班调查要严格按照《操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各地要以事实和标准为依据,将各类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要准确界定各级生态公益林地,促进公益林建设持续发展。按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做好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用地规划,留足留好发展空间,为今后林业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坚持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 定期汇报和通报是互通情况、了解进度、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截至到8月29日,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德州等9市按照要求以《简报》的形式向省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本市的工作开展情况。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月25日前,把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质量、存在的问题等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省《工作简报》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