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 孔庆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呼唤法学创新

19.01.2015  23:09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法治思想引领和法学理论支撑,强调法治体系建设,依赖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法治生活方式的传播。一句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呼唤法学创新。理论上,需要重点研究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加强法治精神的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创新法学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智力支持和学理支撑;实践上,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过程中,以成熟的法学理论推动改革,优化法治资源,完善法治国家建设各个环节;在法学教育方面,培养优秀法治工作者,加强法治理念的传播,为依法治国提供人才支撑。

明确方向 承担使命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法律以来,就有法学研究,并逐渐形成法学理论。成熟的法学理论是人类社会法律实践经验的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正是在总结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并借鉴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成果和国外法治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相对成熟的法学理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依法治国”的声音在中国大地上越来越响亮,依法治国的蓝图越来越清晰。这个过程凝结了法学理论创新的成果和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心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使命,法学研究理应树立起理论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努力让法学理论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任务和方向。只有明确了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目标和方向,才能有的放矢地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当前,法学理论要解决好一系列根本问题,包括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特别是依宪执政意味着什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与法治的关系,等等。只有扎根于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在法学研究中进行深入思考,才能在理论上厘清这些重要关系,才能在实践中解决这些重大问题,进而带着理论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应当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本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许多重大创新观点,譬如: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观点;关于“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的观点;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观点;关于“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观点;关于“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是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积淀,也是法学理论进一步创新的基础,是法学理论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的出发点。

扎根实践 深化研究

法学的精髓是浓缩的法律原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开审判等这样一些原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理应成为指导法治实践的标准。法学的生命也在于实践。只有正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付诸实践,才能有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立法部门科学立法、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际上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实践过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指引,通过法学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

立法更科学。科学立法要求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对此,立法部门不能仅停留在制定一些法律规定上,而更加需要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不能仅限于“有无”的问题,更要解决法律“好坏”的问题;从原来侧重填补法律漏洞、增加立法数量,转变成提高立法质量,真正实现法律治理的效用。怎样健全立法体制,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都需要通过深化法学研究予以解决。

执法更严格。严格执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此,执法部门需转变执法理念,从管理型政府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在此过程中,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此外,法治政府权限设定、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内部权力有效配置、政务公开等问题,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司法更公正。公正司法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里实际上主要涉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法学研究更应该与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就法院而言,必须充分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就检察院而言,必须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司法体制机制的完善、司法权的监督,都离不开法学理论支撑,需要继续深入探讨研究。

发展教育 培育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支撑。作为法学教育重要产品的法律人,应做法治思想的引领者、法学理论的创新者、法治体系的建设者和法治生活方式的传播者。

加强法学教育,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支撑。《决定》针对法治队伍建设,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具体包括法官、检察官、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选拔和管理,并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故此,应深化法学教育改革,以高等法学院校为基础,联合其他法律机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输送高水平的法学人才。

发挥法学院校优势,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法律实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实施。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培养、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不断壮大法学研究工作队伍。

推广和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生活方式。《决定》提出全民守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样离不开法学教育。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应交给法学院校等专门单位,但法治理念的传播需要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法守法氛围,法治理念深入每个公民内心,法治才能得到广泛认同,依法治国才有深厚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01月12日16版(学术论苑))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