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部署八项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近日,济南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五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八项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一是召开市民协委全体委员会议。通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民族工作开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评选和命名2015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三是举办民族工作系统干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加强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培训,将会议精神融汇贯穿到实际中,指导和谋划工作,进一步理清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理念思路,不断提升实际工作水平。
四是做好清真食品执法检查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联合食品安全等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依法规范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族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和《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维护好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是开展文化、法律、卫生“三服务”活动。宣传月期间,市及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文化、法律、卫生“三服务”活动。为部分民族村(社区)图书室配备完善一批图书,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济南市少数民族律师团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组织市民族医院有关专家深入民族村(社区)开展医疗义诊活动。
六是举办泉乐飘香民族音乐会走进西藏中学演出。结合第三届“泉水节”开幕,举办“十艺济南”—— 泉乐飘香民族音乐会走进西藏中学演出,推出十余个富有特色的文艺节目,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师生的文化生活,
七是组织颁发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金。进一步加大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慈善救助工作力度,举办“常金月慈善教育基金”颁发仪式,为少数民族贫困生颁发助学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八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结合实际拓宽宣传渠道、扩大覆盖范围,促进“三个离不开”重要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