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1月30日,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省政府副省长张务锋分别对开好这次会议和做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省法院副院长李方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王本群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管理这个中心,着力加强“五个创新”。一要着力创新教育管理内容,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教育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攻心治本作用。二要着力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分段教育和分类教育、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教育管理效果。三要着力创新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要着力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方式,加强矫正小组、社区矫正工作站、教育管理基地建设,全面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社会化水平。五要着力创新教育管理衔接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主动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调配合,积极争取编制、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重视支持,保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王本群厅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平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理念,更加注重做好社区矫正综合保障工作。一要切实加强机构建设,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推动在县级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建立监管执法大队,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二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专职工作力量,充实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吸纳社会各方优秀人才参与社区矫正,不断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要切实加强经费和物质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推动将社区矫正经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制定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快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加强司法所建设,形成县级司法局和司法所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四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效率,全面推行网上监管、网上执法、网上教育、网上监督的“全网”工作模式,充分运用手机定位等信息技术,利用新媒体优势,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程序化管理、视频化管理、数字化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
省法院副院长李方民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法院要依法稳妥适用非监禁刑,从源头上严把社区矫正入口。要加强配合衔接,探索完善委托调查评估制度,探索改进判后衔接工作,探索法院参与方式方法,确保社区矫正功能有效发挥。要加强统一指导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活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交付执行、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刑罚变更执行和解除矫正的全过程监督,加大惩治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要强化信息掌控机制,完善监督纠正机制,健全维权帮扶机制,创新监督运行机制,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强调,公安机关要全面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管控,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辖区实有人口管理范围, 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科学研判、精细管理、无缝管控。要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和帮扶,依法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省监狱局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处)负责人,各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社区矫正科(处)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