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县级公立医院启动药品零加成 护理费上涨

08.10.2014  11:24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王乐伟) “硝苯地平缓释片原19.5元一盒,现在是15元……”6日,在乐陵市人民医院买药的马先生享受到了药品“零加成”的福利。据了解,10月1日起,德州市第二批县级 公立医院 改革试点启动,乐陵、庆云、齐河三县市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普通门诊诊疗费等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6日上午,到乐陵市人民医院拿药的孙建说,他最近看到有关“零加成”的宣传,这两天到医院拿药也明显感觉到了药品降价。“每次拿都是相同的药,原来拿美托洛尔片8.5元,现在拿7.6元。再加上其他降价的药,一次能省几十块钱。”孙先生说。

  除乐陵外,庆云、齐河的试点医院也启动药品“零加成”销售。据齐河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医院正式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药品降价大约在30%-40%,同时也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但是,取消药品加成,会控制医生开药的“冲动”,原来多开药,医院收入会增加;现在多开药,是给医院加负担,这样患者的总费用肯定是降低的。

  据了解,德州市卫计委、德州市物价局和德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乐陵市人民医院、齐河县人民医院和庆云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县级公立医院将调整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普通门诊诊疗费、主任医师门诊诊疗费均提高5元,分别为7元/次、13元/次;住院诊疗费由3元/日提高至16元/日;一级护理费、二级护理费、三级护理费均提高6元,分别为15元/日、12元/日、9元/日;重症监护费提高6元,为12元/小时。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