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公证管理处和省公证协会秘书处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3.12.2014  10:35

 

厅公证管理处和省公证协会秘书处   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31日,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和省公证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学习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大精深,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其中3次提及公证工作,让人振奋。大家表示,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上来,紧密联系公证行业实际,狠抓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公证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