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依托“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大幅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29.11.2014  15:17

2013年初兰陵县委、县政府正式启动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2014年初,县委、县政府又专门召开125工程动员大会,把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列入全县民生十件大事之一。在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上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依托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大搞城乡绿化美化,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一、大力开展植树造绿增绿,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为进一步发展林业,县政府每年从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通过相继实施荒山造林工程、水系绿化工程等六大工程,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同时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资投劳搞绿化,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造林绿化投入。截至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5.26万公顷,四旁树木折实面积9. 2万公顷。林网化面积5.5万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1.28%。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93.6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26.6亿元。

 

1、荒山绿化工程。按照以人为本、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长江防护林和临沂市生态造林工程建设,在荒山绿化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文明新风。2009年至今共完成荒山绿化8.6万亩,昔日穷山恶水变成了风光秀丽、林木绿荫的青山绿水。

 

2、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2012年县政府启动了矿区生态恢复项目,本着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进行了综合整治,主要利用矿区开采的矿渣及剥岩土进行造林绿化。截至目前,全县已投资6450余万元,在废弃工矿用地栽植黑松、侧柏等苗木3320亩,达到了“尾矿披绿、采矿护绿、选矿围绿”的标准,扭转了矿区生态破坏的严峻态势。

 

3、水系绿化工程。对境内吴坦河、西泇河、汶河、燕子河等12条河流修复绿化,绿化面积1894.4公顷,绿化率97%;对会宝岭等水库绿化6124.4公顷,绿化率96.4%,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河岸绿化、生态修复和湿地修复,实现了河道、河床湿地化,两岸景观化。

 

4、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按照“一街一树,一路一景,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要求,目前主干道90%以上沿街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工程,包括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在内的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2.7%。通过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形成道路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协调搭配,防护功能完备的道路绿化体系。

 

 

5、农田林网工程。近年来,兰陵县在农林矛盾日益突出,农田林网采伐后恢复难、实施中阻力大等现实背景下,不断转换思路、创新机制,通过认真调研、小片试验和渐进推广,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兰陵实际情况的新建、恢复和完善农田林网的做法,积极营建农田林网,创建以来全县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5万亩。

 

6、林业产业工程。兰陵县始终把林业生产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一大支柱产业来抓,初步建成优质核桃、花椒、杨树等五大商品林基地。全县现有板栗、柿子、花椒、桃、银杏、核桃等经济林面积18.9万亩,共有杨树等用材林面积达14万亩;共有苗圃110多处,苗圃可有苗面积3200多亩,总产苗量1600多万株,形成鲁南地区独特的苗木产业。

 

二是全力推进城乡美化绿化,人居环境明显提高。

 

在绿化模范县建设过程中,我们在城乡绿化方面坚持凸显“水”和“绿”两个主题,突出水系绿化和城乡绿化,形成了林水相依、林水相连、依水建林、以林涵水的“兰陵特色”。全方位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树立城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兰陵新形象。在加大城区绿化的同时,各单位、各小区积极争创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绿化率达35%以上。创建以来,城区绿化累计投资2.86亿元,新增绿化面积105公顷,建成区面积达1880公顷,绿地面积达681.9公顷,绿地率36.27%,绿化覆盖率41.03%,人均公共绿地12.35平方米,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县乡镇驻地绿化覆盖率32.93%,人均公共绿地11.2平方米,村庄绿化覆盖率29.77%,全县1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绿化模范镇、31个村成为省级绿化模范村,5个乡镇成为市级绿化模范乡镇,47个行政村成为市级绿化模范村。

 

三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群众积极踊跃参与。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定》。每年在植树节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带头参加义务植树。特别是2014年是我县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的攻坚之年,3月12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在莲花山组织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六大班子成员、县直单位部门、县慈善义工和卞庄街道的5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义务植树,栽植苗木10000余株。

 

为促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县里实行“县级领导绿化示范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绿化示范点”和县直部门包荒山绿化示范点制度,将义务植树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面实行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考核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率先带头搞绿化,县级领导和乡镇党政负责同志都有一处绿化点,对农村居民以乡镇为单位划定义务植树基地,建立明显的标志牌,专人负责登记建档,建卡率达96%。大力开展认建、认种、认养、认管公共绿地和树木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妇女积极营造青年林、结婚纪念林、三八林等。结合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开展了“万人签名活动”,营造了全民支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经抽样调查,创建群众知晓率达90%、支持率达81%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8%,人均每年植树3棵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