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参加第十七届群星奖比赛作品的公示

06.05.2016  14:26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繁荣,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十七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化部《群星奖评奖办法》,省文化厅组织发动全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报送、选拔工作。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在对本地区、本单位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报省新创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共481件作品,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作品逐一进行严格审核评议,择优选出106件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塑性强的作品进行进一步打造提升。2015年6月14-18日和11月1-4日,省文化厅分别在济南组织了全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音乐、舞蹈门类和戏剧、曲艺门类汇演。经过文化部专家评委的严格打分、评审,共确定28件作品(含1支合唱队伍、1支广场舞)入围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比赛候选名单。2016年5月3日,省文化厅再次组织专家对加工、修改后的候选作品进行了选拔,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确定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各两件作品(名单见附件)上报文化部参加第十七届群星奖比赛。

  现将上报文化部参加第十七届群星奖比赛的八件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5月5日起至5月11日止)。凡对以上作品有异议的,可形成书面材料并实名反馈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传真:0531-86568862

  联系电话:0531-86568803

  联系人:赵大朋

  附件: 山东省参加第十七届群星奖推荐作品名单.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