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
鲁体党字〔2015〕29号
山东省体育局党组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现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宣传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抓好学习教育工作。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
1、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课计划,于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学习活动。全体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确保《准则》和《条例》条条入心。
2、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的重要内容,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撰写学习心得、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积极做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一是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两部党内法规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决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机关纪委要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做好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为完成好我局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各基层党组织将集中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吴际,联系电话:66116631。
省体育局党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