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活动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2015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37号)要求,积极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现在全省县域范围内开展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一县一区一特色”的总体布局,统筹各类农业科技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将聚焦特色农业发展,探索集市场化、科学化、组织化、设施化、机械化、集约化、信息化、社会化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新路经。按照“政府指导、企业建设、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在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能力的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实现“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促进全省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突出县域农业产业特色,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实现全省120个左右农业县科技园区全覆盖。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特色发展的要求,建设一批行政区划清晰、管理机构明确、产业集中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大的特色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县域科技创新高地。
通过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链条,解决一批影响园区及周边农业发展的重要科技问题,集成组装一批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养引进一批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孵化集聚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将园区建设成集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试验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农业企业集聚、农业信息化示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创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创业中心,成为加快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绿色硅谷”。
推动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升级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形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梯次推进的“金字塔”式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三、重点任务
1 、以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培植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链
立足县域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围绕高质粮油、特色果蔬、生态林木、优势畜禽、名优水产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以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集聚科技资源,进一步提升完善农业技术创新的产业链条,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科技创新的广泛开展。
提升传统种养业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以原产地、原风味、高值化为目标,针对传统种养业,组织开展种质优化、标准种养、产地环境保护、智慧农业等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促进特色产业高效发展,力争提升传统种养业效益20%以上。每个园区与周边至少两个贫困村特别是第一书记贫困村结成对子,通过特色产业链延伸示范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依靠科技脱贫致富。
延长农业特色产业链条,实现产业提质增效。以提高主要农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综合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农产品高值化精深加工、风味保鲜、智能装备、现代物流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示范,实现农产品高效增值。通过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标准化技术体系,力争在全省打造100个左右产业规模超10亿元、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优势产业集群,实现标准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品牌化经营和高值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区域经济发展。
培育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充分发挥园区孵化集聚作用,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开展产业链关联技术与产品的深度开发,促进特色农业多层次增值、深层次拓展,实现种养加销一体化衔接、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科技企业集群发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富有创新活力的现代产业发展新模式。
2 、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建设特色产业技术服务体系
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新创业、企业孵化、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投融资等系统、高效的产业技术服务,将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服务平台。
建设技术创新示范基地。组建农业技术试验中心,积极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入园进行试验示范。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搭建产业技术孵化器,强化技术集成、组装与配套;引进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建设特色产业信息服务基地。依托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建设特色产业信息服务站,选配高素质的信息特派员,与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和专业信息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面向全产业链条提供信息服务、面向贫困村开展信息帮扶。
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运用信息化手段,面向广大农民与企业工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积极鼓励科研人员携带技术成果进入园区开展创新创业,形成技术研发推广与农民需求双向对接互促机制。
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组建园区农业科技投资公司,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动员金融机构入驻园区,为园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服务;开展农业知识产权质押、农地使用权及农机设施抵押等多种融资方式的试点探索,逐步实现园区建设投入多元化、社会化。
四、组织管理
省市县协同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省科技厅、财政厅为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和综合服务。制定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指导园区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等工作,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发挥广大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推进园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园区建设周期为三年,按照先建设后挂牌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强一个。加强园区建设绩效考核,对实施成效突出的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全省统一规划有重点地培育成为省级农高区。
市、县科技局为园区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园区规划与建设实施。各市要按照区域特色农业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各县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差异化发展。县科技局、财政局要按照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要求,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并作为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纳入当地“十三五”国民 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努力为园区的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1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加强政府政策引导,通过科技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园区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鼓励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按照省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标准建设、提升。坚持市场运作,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调动高校、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实现互利共赢。
2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加强与金融部门密切合作,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进入园区投资,积极争取产业引导基金、风投基金等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引导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通过国内外科技合作,积极引进省外、国外资金,加快园区建设。
3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建立新型的园区人才管理制度,通过实施星火、科技特派员、西部隆起带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与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合作,吸引国内外从事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的优秀人才投身园区建设,推动产学研合作。
附件:1、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要求
2、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3、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编写提纲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