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水平,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08]5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17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续建项目
(一)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续建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已经下文认定的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
2、申报单位要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经济实力较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扎实推进。
3、示范培训中心建设必须符合《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或取消立项资格
1、项目建设已经扶持三次的;
2、项目虽已立项,但建设速度慢,没有按照进度要求完成;
3、中心建设后,在农业科技推广能力上没有发挥明显效果;
4、未按市局检查组项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
5、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挪用、占用项目经费的单位。
二、现代农业科技培训工程
(一)培训项目
1、农业科技专家培训
培训对象:市农业局2017年认定的农业科技专家。
培训内容: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加工及产后处理、食品安全与绿色产品认证、新农村建设等。
2、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培训(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
培训对象:县区、乡镇农业、蔬菜、农机、水产方面的农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新机具、农技推广法、农业政策法规等。
计划培训500人,培训2-3天,每人每天补助经费300元。小班制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
3、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
培训对象:有技术需求的农户、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种养大户、有主导产业的重点村等。
培训内容:围绕经济效益比较好的蔬菜、瓜果、食用菌、杂粮等特色经济作物,针对有技术需求的农民开展培训,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常规作物不列为培训对象。
计划培训农民1500人,培训3-5天(分3-5次培训),每人每天补助费用150元。小班制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
(二)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授课、论坛讲座、生产实践、异地交流、现场观摩、驻点操作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质量。
(三)申报主体
各县区农业、蔬菜、水产、农机部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单位。
(四)几点要求
1、县区农口部门申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专业、承担机构、培训人数、培训天数等基本信息。市直部门参考去年的任务申报。
2、去年已经参加过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培训班的农民,原则上今年不能参加培训。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内容要有创新,去年已经培训过的内容,今年原则上不能重复。
4、项目申报书写格式,详见现代农业科技培训项目申报书。同时,申报单位还要填写《2017年济南市现代农业科技培训任务表》。
三、“双推”计划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济南市农业局2017年聘任的农业科技专家。
②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产学研合作,并应组成人员结构精干、相对稳定的团队。
③项目主要完成人所从事的专业应和申报项目内容相符。
2.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立项资格:
①承担 2016年度“双推计划”项目按规定应当验收,目前仍没有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
②近几年承担“双推”项目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没有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近几年承担“双推”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实施的。
④没有按计划管理要求提交各种进度报表、总结的。
⑤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出现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单位。
⑥与以往支持的项目类似并无创新的。
(二)支持重点
1、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审定的农业科技成果;
2、经过生产证明行之有效,而尚未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
3、从国内外引进并经过当地试验、示范,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业新技术;
4、其他,国家、省、市解决“三农”问题的示范推广项目。
此外,项目还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潜力大、容易推广等特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年限为2-3年。
2、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年度不超过10万元,若项目需要自筹资金,应在申报书“经费预算”中按照经费来源分别说明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用途。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到2017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申报书。申报书文本格式见附件。
②汇总表。以县市区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局属部门以申报单位汇总。汇总表格式及填写样本见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封面用小二号仿宋字体,其他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不够可加附页,用A4纸打印。用浅黄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
(三)各县区农业局(农发局、蔬菜中心、农机局、水产主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不与申报书合并装订。局属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农业局。
五、组织管理
1.县区推荐。各县区农业局(农发局、蔬菜中心、农机局、水产主管局、高新区农服中心)、财政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及申报。市局局属单位直接报科技处。
2.市级评定。市农业局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济农发[2008]90号)、《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济农发[2008]126号)等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考察和确定。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计划。
七、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科技处 66609143
市农业局财务审计处 66609132
市财政局农业处 66603798
科技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申报书及汇总表格式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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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