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的通知
28.05.2015 17:19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鲁农产业字〔2015〕11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
综合利用试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农业部决定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现将农业部《关于在部分县、园区、企业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加产函〔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园区和企业申报,每市限报一项。请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厅。
联系人:张同政
电话:0531-67866165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关于在部分县、园区、企业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5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8.05.2015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