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0.04.2017 21:23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一)狠抓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一要严格依法监理,狠抓源头管理。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理,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上牌。二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定期进行会商,分析形势,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加快隐患整治。一是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重点人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和插秧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进行重点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二是要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事故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加大整治力度,限定时间,督促整改,加快整治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机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挂牌督办,经复查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准予恢复生产经营。二是在集中行动期间,对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对受处罚的农机合作社、维修企业和机手,要公开曝光。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力量举报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细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宣传,加大主流媒体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要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到集中行动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对农机违法信息的曝光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对农机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曝光。
三、时间步骤 (一)2017年4月份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各区县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本区县集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7年4月-2017年12月份 1、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2、对各区县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督促开展工作。 (三)2018年1月-2018年12月份 1、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上网公告。 2、对集中行动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进行公开曝光,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附件),协调调度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相应的制度,加强本区县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县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例会、信息统计、新闻宣传、举报受理跟踪、暗查暗访等工作制度,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加强督导检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立案查处。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加强对此次集中行动的督导考核,对各区县开展集中行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区县农机部门要按照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情况月报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工作进程月报表》和集中行动开展情况。集中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写出专题报告,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将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集中行动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区县农机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附件: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全市农机系统 开展农机安全生 产隐患 “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建生 市农业局 副局长 副组长: 张文亮 市农机办 主任 乔庆勇 市农机监理站 站长 成 员: 姜宝安 市农机监理站 副站长 李得平 市农机监理站 监理科科长 孟庆亮 市农机监理站 监理科副科长 范巍挺 市农机推广站 修配管理科副科长 刘 辉 市农机监理站 监理员 联系人: 李得平 办公电话:66676242 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0.04.201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