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计生助福行动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冠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以开展“计生助福行动”项目为契机,提升计生困难家庭幸福指数,营造在全社会共同帮扶、关心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
实施“计生助福——关爱计生‘失亲’家庭”项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协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也相继成立了项目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履职、群众受益的保障体系。二是开展基线调查。组织乡、村计生专干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同时开展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全面了解困难计生家庭的现状和生育、生活、疾病等方面的需求,掌握他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确定帮扶救助任务、目标和帮扶计划,县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救助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救助方式。采取经济救助和精神慰籍相结合,对本项目救助对象县给予必要的资金援助,救助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受助对象所在乡镇年度内不少于2次专门探望,村级年度内不少于4次探视,由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协会会员和志愿者,与其签订帮扶协议,实行长期联系、定期走访和定向帮扶。四是制定救助标准。根据《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项目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符合标准的县级逐年救助,并救助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对因其他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给予超标准救助的,须由县项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13年,该县启动了“计生助福——关爱计生失亲家庭”项目,向全县18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家庭及女方达到4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成立了19个志愿服务小组,与177户家庭签订了帮扶协议。2014年,开展了“手拉手、心连心、送温暖——计生助福结对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项目,局机关110名党员干部和计生困难家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开展了“为希望扬帆——计生助学”项目,为44名计生困难家庭的大学生发放助学款8.8万元。2015年,冠县卫生计生局又在开展该项目的基础上,拓展了救助面,增加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及患重大疾病家庭的救助,根据不同困难家庭发放500—2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共发放资金23.45万元。截止目前,共向计生困难家庭发放计生助福救助金6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