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环保分局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8.10.2014  11:49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004号)要求,为落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要求,确保东营市河口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弄虚作假行为,河口环保分局近日就我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污染源信息监管公开。      

      对监控检测系统进行检查,1、采样系统检查:重点检查采样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包括采样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私自改动采样系统现象,是否有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处理或破坏采样系统的现象。2、现场标校检查:用标液或标气进行全程标定,重点检查分析仪的准确性,是否有人为变动分析仪操作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的坚决要出重拳、用重典,从重从快予以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