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初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 交易环境透明

24.08.2015  11:27
山东省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认真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初步建成市级平台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营造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山东省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认真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初步建成市级平台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营造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全力推进体制改革,完成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职能划转。近两年来,该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相关的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完成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行政职能和人员编制划转,通过改革,形成了“一会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规范履行监管职能。通过实行联合审查、前后台受理、双人接触等,再造和优化整合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新编和修订了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 20余项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出台了轨道交通工程5个评标定标办法,有效规范招标人的随意行为。

  锐意改革,堵塞围标串标行为。取消改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并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推行资格后审,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走在全国前列。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改革交易监管模式,实行重大项目重点监管。改革了项目负责人对招标采购项目审核、监督全段监管模式,实行审核、监督和组织实施三分离,达到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交易管理处负责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审核,把好入口出口关;督查处负责对重点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的监管;交易中心负责开、评标过程的组织实施。二是改革政府采购评审方式,防止操纵评审专家行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中的甲方代表大多为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该办今年4月底完成了甲方代表评委与其他评委分离、单独评审的改革目标。三是改革业务办理工作模式,实行窗口办理业务工作制度。取消了项目负责人制。自今年4月份起,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初步审核入场交易要件和招标公告,后台复审招标公告、审核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前台受理、审核,后台复审制度。前、后台工作人员必须到窗口办理业务工作,不得在办公区接待前来办理相关业务人员,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规避廉政风险。(刘启武 栾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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