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通报

20.10.2015  11:46

  (一) 前三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前三季度,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4.3mg/L和0.96mg/L,同比分别改善了1.8%和10.2%。四大流域中,淮河及南水北调沿线、半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海河、小清河流域水质同比出现一定反弹,但幅度较前期已有明显收窄。全省17市中,菏泽、日照、济南、济宁、烟台、莱芜、德州、聊城、临沂等9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弹,幅度最高的是东营市,为43.7%;日照、泰安、莱芜、菏泽、临沂、烟台、济宁、淄博、潍坊、济南、威海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幅度最高的是东营市,为49.3%。 

   (二)9月份总体情况   

  2015年9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降至20.4mg/L和0.50mg/L,同比分别改善23.5%和32.7%。全省四大流域中除小清河流域氨氮浓度同比持平外,其余流域水质均出现改善,其中海河流域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最大,分别为34.1%和68.7%。全省17市中,日照、菏泽、青岛、东营、滨州、德州、济南、莱芜、聊城、临沂、淄博、威海、枣庄、泰安、烟台、济宁等16市COD浓度同比改善,仅潍坊市同比反弹,幅度为10.8%;日照、青岛、东营、德州、聊城、滨州、枣庄、临沂、菏泽、济南、潍坊、淄博等12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5市同比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市,为258.1%。 

   (三)省控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  

  第3季度以来,随着部分地市辖区内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个别原超标严重的断面尤其是新增断面水质出现明显改善。其中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自4月份因墨水河超标问题被省环保厅约谈以来,两区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采取了责令上游企业限产限排、封堵沿河排污口、加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进度、强化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等措施,墨水河入海口断面水质从5月起呈持续改善趋势,截至9月底已连续3个月实现达标。 

  各市断面达标率情况见下表: 

   (四)南四湖跻身全国水质较好湖泊行列的做法和经验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蓄湖泊,湖面面积1266平方公里,较大入湖河流53条,流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承接苏鲁豫皖4省32个县(市、区)的汇水,流域内人口密度851人/平方公里。2002年国家启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时,南四湖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湖区水质全面呈劣五类,部分湖区COD浓度高达上千毫克/升。为彻底解决湖区污染问题,为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提供保障,山东省在环境保护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从三个方面打响了南四湖流域治污攻坚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融入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了科学治理南四湖污染,山东省把“治用保”流域治污思路明确上升为省政府工作策略,并依托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将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把流域治污作为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解决了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大环保格局。 

  二是坚持标准引领,精心构建“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为了破解南四湖治污难题,山东逐步探索了一条“治用保”系统推进的流域治污新路子,受到流域内政府、企业、农民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采纳。所谓“”,就是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治,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的治污水平。从2003年开始,山东通过实施地方环境标准,历时8年,分四个阶段,逐步实现了行业排放标准向流域性排放标准的过渡,成功取消了造纸等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取得了环保与经济双赢的成果。以造纸行业为例,2013年,山东造纸行业产量比2002年增加了2倍多,利税增加了近4倍,均居全国第1位;而全行业COD排放总量仅为2.4万吨,同比减少了88.2%。在转型时期,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环保部门应当怎样发挥更好作用,南四湖治污是一个很好启示。与此同时,山东以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倒逼城市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南四湖流域建成污水处理厂90座,总处理能力达430万吨/日,全部达到一级A处理水平。所谓“”,就是因地制宜建设企业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努力减少废水排放。据测算,山东每年产生的达标排放废水高达56亿立方米,做好这些再生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缺水的北方地区意义重大。为此,山东统筹流域内再生水生产、需求、湿地接纳能力等因素,利用季节性河道、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建设再生水调蓄水库,建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目前,南四湖流域共建成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53项,总规模达122万吨/日;省水利、环保部门联合指导调水沿线各市建成再生水截蓄导用工程21个,年可消化再生水2.1亿立方米,直接受益农灌面积200多万亩。所谓“”,就是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按照“返租倒包”等多种方式在南四湖大堤以内实施规模化“退耕还湿”和生态恢复,构建环湖沿河生态屏障。截至目前,南四湖流域已建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23.9万亩,修复自然湿地22.6万亩。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上下结合的独立调查工作机制。省环保厅每月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确定突出环境问题。省环境监察机构以问题为导向,自行安排调查路线、食宿和对象,独立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以座谈会形式向当地政府和部门通报情况,一般案件移交地方处理,重点案件由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并适时组织后督察。既充分尊重了属地管理,又防止了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二是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机制。针对环境监管统筹性不足的问题,省政府统一组织环保专项行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环境管理职责开展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检查结束后,省政府专门听取各部门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并印发通报。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部门间各自为政、用力不平衡的问题,使环保部门较好地从“单打独斗”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三是探索建立区域共治的联动执法机制。针对行政边界区域权属复杂、监管薄弱等特点,省环保厅组织全省边界相邻地区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按照“轮流坐庄、定期会商;交互监察、联合执法;属地管理、信息共享;上级督办、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行政边界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边界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探索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委政法委组织建立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省检察院、公安厅、环保厅建立移送环境违法违纪案件机制,全省环保公安部门建立完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2014年,全省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990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81人,其中刑事拘留1103人,批准逮捕349人,极大地强化了环境监管的法律权威。五是探索建立良性互动的公众参与机制。省环保厅按照“公众监督把阴暗面亮出来,政府顺应民意认真整治,整治效果依然接受公众监督”的工作思路,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污染“随手拍”和“环境监测开放日”等公众参与活动,规范和公开排污口环境信息,启动“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的“山东双晒”活动,初步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经过省直各部门以及流域内各市政府的共同努力,自2003年起,南四湖水质连续12年持续改善,湖区水质实现了由劣五类向三类水的跃升。2013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运行,经严密跟踪监测,两年来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2014年,南四湖湖区5个国控监测点位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等浓度分别为5.14mg/L、0.21  mg/L、0.81  mg/L、0.04  mg/L,比2002年改善了29.7%、66.7%、78.1%、70.9%。据2014年的生态调查结果,在南四湖栖息的鸟类200种、数量15万余只,绝迹多年的小银鱼、毛刀鱼等再现南四湖,其支流白马河也发现了素有“水中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南四湖水生高等植物恢复到78种,鱼类恢复到52种,底栖动物恢复到51种,表征水生态系统健康程度的综合指数(EHCI)为75,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已达到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