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座谈会

22.12.2014  11:25

  12月18日,省环保厅在济南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出席会议并讲话。 

  葛为砚要求各级环境环保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习落实好《通知》精神,采取务实、具体、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职业化水平。 

  会议对《通知》进行了解读。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齐鑫山以“我省环境监察的职业化道路及当前任务”为题作了发言,分析了我省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探讨了环境监察职业化的途径和制度,明确了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市参会人员结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网格化监管、环境监察稽查及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等方面工作现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17市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