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专题研讨会
12月20日-21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德州市召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专题研讨会。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传忠致辞。德州市法院分管负责人,德州、淄博、东营、潍坊、聊城、滨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及复议应诉科长,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部分省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德州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联系点单位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省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1号),与会单位、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律专家库成员围绕着当前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及贯彻落实51号文件的举措进行了座谈交流。
朱晓峰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对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这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当中尚属首次,行政应诉作为一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抓手性工作已经进入到省政府的决策视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意见》是对我省全面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先学一步,吃透文件精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到行政应诉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
朱晓峰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意见或办法。一是要与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对接,及时了解案件情况,组织并指导做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二是要与行政审判机关对接,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常态联络和沟通,寻找司法审判与行政应诉的契合点,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要与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对接,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请示、沟通;落实好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朱晓峰强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计划,一是要开展好“十百千工程”,甄选行政应诉十大典型指导案例,深化“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活动,培植千名行政应诉工作骨干,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重点抓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机制建设,实现多元化、多渠道地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要搞好三个理论研究论坛,聚焦行政诉讼的前沿问题,填补理论空白,解决实务纠纷,为我省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四是要加强队伍、制度、平台和保障四个规范建设,实现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不断开创行政应诉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