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8.06.2015  18:06
来源: 时间:2015-06-15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覆盖全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五大工作任务:一是构建普法依法治理体系。深化“法治六进”活动,重点对象普法覆盖率、法治宣传村(居)入户率、知晓率达到100%,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或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二是构建法律服务便民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扩大公证工作覆盖面,深入开展公益性公证法律服务。向村(居)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公益便民。三是构建法律援助惠民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把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联络点建设,建成覆盖全区、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四是构建人民调解睦民体系。完善矛盾排查研判机制,切实做好婚姻家庭等常见多发矛盾调解,积极参与土地征收等领域矛盾排查化解。按标准配备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力争用2到3年的时间,由政府出资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为每个村(居)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五是构建“两类人员”服务管理安民体系。加强与监狱、看守所信息衔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90%以上衔接到位。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15∶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队伍。 《意见》要求,建立三大支撑平台,形成实体与网络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区、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拓宽服务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对接省市网上法律服务大厅,逐步在街道联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网络服务全覆盖。三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语音平台,升级“12348”热线,提供声讯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 《意见》强调,完善三类保障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指导目录,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逐步落实经费预算保障,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法律服务队伍,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三是建立规范管理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评查和跟踪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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