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08.09.2016  21:35

    本报讯 德州市将散煤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建立质量标准、政策法规、联合执法等体系,加快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据了解,一吨散煤燃烧排放的污染物是一吨工业用煤排放的10倍。德州市每年冬季取暖用散煤120万吨,产生大量污染物。为此,德州市政府提出用一年时间把全市13个县(市、区)的劣质散煤全部清出市场,改用清洁煤。

  德州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总指挥的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指挥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属地管理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在全市构建市、县、乡、村网格化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联合执法;县(市、区)建立相应机构,将任务分配到镇街,实时调度排名,年终考核评比;各镇街积极发挥散煤治理工作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成立镇街清洁煤推广办公室,配备3人~5人的专职人员,吸纳管区和村委力量参与,负责进村入户推广宣传,统计需求预收煤款,科学安排配送计划。

  实行环保、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净化煤炭市场。在全市设立煤炭交通运输检查站60个,先后取缔无证经营、超规范经营460户,形成了严厉整治劣质散煤的高压态势。对现有业户已购进的非清洁煤,不准再用于居民生活燃煤销售,予以封存并安装摄像头实施远程监控,积极联系工业用煤和电煤用户,帮助解决库存的销路问题。

  为加强煤质检测,德州市建立了“企业自检并建档报备、县商务部门业务检查并报备、县工商(质监)部门常规性监管并报备、市各管理部门重点抽检和督导”的4级煤炭质量监控体系。在全市规划建设13个煤炭物流园、188个乡镇配送中心推广清洁煤,现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运营。禹城、临邑等5个区县各建设年产20万吨的清洁煤生产企业1家。全市初步形成了物流园区、生产企业、配送中心相结合的清洁煤市场体系。

  为提高农户改用清洁煤的积极性,德州市财政安排1.45亿元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居民购煤,每户补贴1吨,每吨补贴200元。截至目前,全市已预收50万吨煤款,储备到位和配送到户清洁煤15万吨。预计到2018年实现全市散煤燃烧减量30%、减排90%以上的总体目标。 杨德林 王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