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弘扬孝道文化精华

12.12.2014  13:39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文化被认为是一切美德思想和行为的源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弘扬孝道文化非常重要。

  《管子·戒》说:“孝弟者,仁之祖也。”《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德之本也。”《后汉书·江革传》引光武帝诏说:“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他们都认为孝心是一切美德的源泉。

  然而,孝道的理论系统和实践典范都是在封建时代形成的,不可避免地有一些腐朽落后的东西。比如,据汉代刘向的《孝子传》记载,郭巨在父亲死后,把家财全部分给两个弟弟,自己住在一处凶宅中。因无力同时养活老母和幼子,就决定把幼子活埋。挖坑时挖到一砂锅金子,还有一块铁板,上面铸有“赐孝子郭巨”五个字。郭巨把金子拿给凶宅主人,主人不敢接,最后由官府判给郭巨,于是郭巨得以同时养活老母和哺育幼子。这个故事本来荒诞不经,但历来备受推崇,可见古人说法、做法,不足为训之处,也所在多有。

  一

  孝的最低要求是赡养父母,实际上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所谓“养”,不仅是让父母吃饱穿暖而已,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说:“子夏问孝,子曰:色难。”也就是“色养”。《礼记·祭法》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个“色”,无论是父母的表情,还是子女的表情,都体现了子女基于对父母的爱和敬而达到的理解。有了这份爱敬之情,即使粗茶淡饭,也不算不孝。孔子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也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爱,比子女提供的鲜衣美食更有价值。

  二

  比“养”更进一层的,是子女的所作所为,要能让父母安心、放心、省心,才算是孝。也就是“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孝经·感应章》)。

  清代潘德舆《示儿长语·作人诗七章》其四说:“诚心顺亲者,作事必识羞。惟恐辱吾亲,戏荡是吾仇。”其五说:“识羞知正路,步步学谨慎……一言不敢妄,矧敢有恶行?”《孟子·公孙丑上》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朱熹集注:“羞,耻已之不善也;恶,憎人之不善也。”《周礼·地官·师氏》说“三曰孝德”,郑玄注:“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生者也。”所谓尊祖,也即不使先人蒙羞。

  三

  比让父母安心、放心、省心更进一层的,是让父母高兴、舒心、开心。这已超过了父母子女之间的范围,涉及更广泛的人际关系。

  曾子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其亲,敢不敬乎?”(《礼记·祭义》)潘德舆的《示儿长语》又给曾子的话做了些补充,他说:“兄弟不爱,非孝也;族姻不睦,非孝也;乡党不和,非孝也;师长不敬,非孝也。”

  由此看来,真正的孝心,会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孝”看成是“德之本”,是“众善之始”,一点也不为过。

  

  《孝经·开宗明义章》孔子对曾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扬名显亲”之说,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在古代,扬名显亲主要靠文治武功,在今天,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从事各种工作的人,只要做出了比较突出的成绩,都会受到社会的肯定。对个人来说,虽然你的目的可能只是想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尽一分力量,但“扬名显亲”,总是其客观效果的一部分,如果在你取得成绩时,你的父母还健在,他们一定会觉得脸上有光,为有你这样的儿女而感到骄傲。

  人格教育的基础,在两个方面。一是认识人的渺小,认识到了人的渺小,就会明白为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去打个头破血流,实在不值,这能使人的心静下来。一是认识人的伟大,读一些名人传记,就知道人在短短的几十年中,甚至可以完成改变世界的伟大事业。人所以能改变世界,就是因为人有知识、有能力。而要获得知识和能力,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自己的勤奋。勤奋的动力就是理想。

  (作者单位:贵州省文史馆李华年、北京科技大学王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