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天桥区召开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刚刚出台的《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安排部署天桥区201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天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韩伟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天桥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张建明传达了《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对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安排,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韩伟部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开展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政治性任务,也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体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性。要抓住工作重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居民医保基金征缴任务,从加大舆论宣传、加强资金筹集、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落实征缴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提高基金收缴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基金监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天桥区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残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主任(镇长)、分管主任(镇长),各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人社局医保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