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校区家"模式拓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领域

20.03.2015  11:30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创新“检校区家”四位一体工作模式,针对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加强与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学校、社区、家庭协作配合,深化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预防格局。
      3月17日,该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组织山东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成员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王静及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临沂兰陵县院未检科科长宋炎炎到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历下区燕山小学进行座谈,共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的经验。
      被誉为“小巷总理”的中共十八大代表、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叶翠,就社区内多方位宣传平台、立体联系网络、未成年社工小组、网格化管理等机制的运行情况作了说明。燕山小学介绍了强化在校学生法治教育方面的做法。
      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践,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特点、如何面对不法侵害、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各方就加强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共识,并决定聘请未检人员为社区“检察官知心姐姐”。同时,借助“爷爷奶奶帮教团”、“法治教育示范校园”延伸预防触角,增强预防实效,强化未检部门与社区、学校、家庭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