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强化领导、上下联动 合力整治冬季燃煤污染
冬季取暖期,企业、小经营业主使用煤球炉、燃煤取暖炉、热水炉的量大、面广,在小区内公共场所燃木柴烧水现象较为普遍,为全力防治大气污染,积极应对今冬不利气象条件,自2016年11月起泰山区着力开展燃用高污染燃料小微炉灶集中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小微炉灶2610台,已登记没收1640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主要领导召开全区村(社区)一把手参加的动员会,重点安排部署禁燃区燃煤小微炉灶淘汰工作,区政府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要求各街道(镇)、园区,禁燃区内各社区(村)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小组组长对本项工作具体组织和负责,街道(镇)、园区整治小组组长由主任(镇长)担任,各社区(村)由支部书记担任。
二是积极宣传发动。逐一向每个经营单位、企业和相关居民宣传小微炉灶淘汰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张贴、发放明白纸3.2份。针对小微炉灶种类数量多、体积小、易流动反弹的工作难点,各街道(镇)利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各社区(村)充分借助小区宣传栏张贴、发放明白纸、挂横幅等方式对相关业主和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坚持典型引领。全面宣传推广岱庙街道花园社区“张贴收缴补贴通知、一次性垫付补贴款和居民书面承诺”先进经验,要求各街道镇、社区村主动创新方法、努力提高标准,强力宣传发动、杜绝漏查漏报,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全面淘汰辖区内所有高污染小微炉灶。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区督查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联合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街道镇、园区小微炉灶淘汰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及时通报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措施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将街道镇、社区村小微炉灶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政务督查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