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05.05.2015  16:23

  4月30日,省局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抽查检验等措施,结合医疗器械专项整治2015行动,以国家和省重点监管产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为重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计划明确了2015年重点检查内容和主要工作任务。新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无菌、植入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国家和省重点监管产品经营企业,按不少于30%的比例实施抽查。重点检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条件情况,经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等。无菌、植入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类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按不少于20%的比例实施抽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购进情况,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按照规定销毁情况,以及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