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推医疗责任险 年底前覆盖三级公立医院

02.03.2015  11:26
意见首次明确,医疗责任保险按属地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主组织实施,2015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山东日前出台意见,对全省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作出规定。意见首次明确,医疗责任保险按属地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主组织实施,2015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医疗责任险可有效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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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