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闭幕

15.03.2017  15:0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德江发表讲话。他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发扬“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精神,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高度评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人大等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代表选举等法律文件,明确了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部署安排。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同心协力,认真审议。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砥砺前行的目的,会议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张德江强调,2017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张德江最后说,伟大事业催人奋进,宏伟目标无限光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