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举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
28.01.2015 17:0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新法的理念和精神,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要求,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水平,1月26日至1月27日,鱼台县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全县工矿企业、医疗卫生、畜禽养殖、汽车修理、酒店饮食、建筑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分别由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科科长进行授课,全面解读了“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国家环境保护部“五部令”、调整排污收费标准、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等。让培训人员明白了“新环保法”是顺应社会各界新期待,解决了环保法律制度的理念滞后、制度过时、处罚过软等问题,完善了环境保护主要法律制度,强化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强化了公民的保护环境的权利和环保义务。同时,在培训课上,紧密结合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态势,例举了大量案例,全面分析环保部门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排污单位的新环境责任,给各参会单位敲响了警钟,增强了环境责任紧迫感,促使各排污单位合法生产,合法排污,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提高环保意识。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01.20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