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16.01.2017  21:37

   中国山东网讯 据省司法行政网站消息,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理论学习,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近日,省司法厅党委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力促内容实起来、学习深下去,取得了突出成效。

  此次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五次进行。为确保学习质量,厅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本群同志亲自精选学习内容,对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厅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认真研读规定内容并撰写学习心得,确保了真读真懂、学深悟透。

  集中学习研讨分主讲人领读、谈学习体会和集体座谈讨论三个步骤进行。2016年12月27日下午,中心组集体学习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王本群同志主持会议并领学。他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详细指出文章中蕴含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体现出的科学工作方法及领导艺术,从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切实增强民主意识、重视团结的力量、把握全局意识、树立求实作风等五个方面,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全系统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1月3日上午,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同志领学。她抚今追昔,结合党内制度反腐历史,强调八项规定是我党政党基因和优良作风的创造性传承,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格局,指出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在为民服务一线,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必须驰而不息抓下去。大家在讨论时表示,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抓实主体责任、党性教育、专项治理、制度执行和问责监督五项工作,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1月6日下午,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同志领学。他从《准则》制定的时代背景谈起,系统分析基本框架和内在逻辑,提出其具备四个特点,即高度的时代性和创新性,鲜明的具体性和系统性,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担当精神,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理论品质。随后的讨论中,大家纷纷表示,《准则》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人民立场,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组织生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随后,中心组又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端卫同志领学。他结合近年来干部管理工作实践,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应特别关注的重点问题。大家一致认为,要夯实扛牢党委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下决心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等“四个坚持”做起,建设“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队伍,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月9日上午,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察厅驻省司法厅监察专员丁信贤同志领学。他从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的“闭环效应”谈起,将新《条例》与03版《条例》全面对比,深入分析了其在顶层设计方面的主要亮点和现实意义。对于进一步贯彻《条例》规定和要求,大家讨论时谈到,一要加强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三要强化执纪立威,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四要率先垂范,从领导干部做起,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尚。

  在随后的学习成果总结中,王本群同志强调,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扎实认真的党内学习,对于强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增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厅党委抓实中心组学习,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将厅党委学习经验向全系统推广延伸,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互促,形成中心组组长引领、学习型班子示范、学习型党组织带动的同心圆效应,为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图片来源:省司法行政网站)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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