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厅机关有关费用开支需要提供的原始凭据的通知

23.04.2015  13:09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的 公务接待管理 (《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 (《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培训费管理( 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境)管理 (《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 差旅费管理( 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求,现将厅机关以上费用开支需要提供的原始凭据通知如下:

一、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1、对方单位公函:告知来鲁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

特殊情况:如对方为我厅邀请的出席我厅重要活动的来宾,请各处室出具邀请函并注明公务活动内容。

2、接待审批单

3、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由财务处统一结算的接待费用,请各处室于公务接待结束后及时提供上述原始凭证。

二、会议费

1、会议审批文件:每次会议召开前经厅领导审批的会议方案及预算报告。

2、会议通知

3、厅机关会议费统计表

4、实际参会人员名单

5、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在外地召开的会议不能与定点饭店直接结算的,请当地文广新局协助提供定点饭店的电子结算单,载明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等其他费用明细。

三、培训费

1、培训审批文件:每次培训班前经厅领导审批的培训方案及预算报告。

2、培训通知

3、厅机关培训费统计表

4、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注意:请每一位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字)

5、讲课费签收单

6、培训机构出据的原始明细单位、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如委托高校等培训机构的培训请复印培训协议。

四、因公出国(境)费用

1、出国任务批件

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3、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4、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

5、乘座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需要提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五、差旅费

1、公务出差审批单

2、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住宿费、机票、车船票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六、机票购买与报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1号),自2015年2月25日起,公务机票购买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www.gpticket.org),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销售代理机构购买。

购票人可购买上述规定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保留从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省财政厅要求严格公务机票报销管理,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审批表。购买市场低价票的,应以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

凡是文化厅定点饭店发生的费用,请各处室在饭店的原始单据上注明事由。

以上事项请各自处室积极配合,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公务接待费审批单、接待清单.xls
附件2:xx年度山东省文化厅机关会议费统计表.xls
附件3:XX年度山东省文化厅机关培训费统计表.xls
附件4:因公临时出国和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doc
附件5:因公出国(境)和培训报销单.doc
附件6: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doc
附件7:厅机关公务出差审批单.xls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