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厅机关工会各分会:
2014年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责,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并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为本部门、本单位完成中心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根据厅党组有关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拟对部分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1、凡工会关系隶属于厅机关工会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会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2、从现任工会(分会)主席、副主席和兼职工会干部中评选优秀工会干部。
3、从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和工会会员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表彰的办法
1、要严格标准,切实对照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条件附后)。
2、这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办法。先由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再由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并经本级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厅工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先进:一是单位工会班子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工会干部的;二是单位2014年度工会会费未上交或未足额上交的;三是单位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职工侵权行为的。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评选表彰工作。要结合单位年度总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并按要求的时间内容抓好落实。
2、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走群众路线,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3、各单位务于2015年2月3日前将申报表格材料一式二份,报厅机关工会。
附件:1、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2、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3、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工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