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启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

29.04.2015  18:15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将对深化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平原县政府法制局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将于4月28日至5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

根据活动方案,平原县政府法制局将未来一周内,在县广播电视台连续播发《访谈》栏目,以字幕形式在三十多个频道循环播放宣传口号。在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条例》内容解读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在全县营造起全民学法、部门执法、百姓守法的浓厚氛围。

同时,将根据宣传口号,分别印制条幅标语,在城区主要干道、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条幅,扩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外,按照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将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大力宣传行政执法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救济渠道,营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