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委书记刘学保对秸秆禁烧工作提出要求

13.10.2015  09:50

      在日前召开的宁阳县秸秆禁烧工作调度会上,宁阳县委常委书记刘学保对秸秆禁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日常巡查中火点数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况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在县电视台做出检讨式发言。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所辖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直接责任人。三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不定时开展高频次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点要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四是加大惩戒力度。县公安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污染大气环境,对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或因焚烧秸秆造成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故意纵火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五是总结经验教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禁烧工作中要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对禁烧工作的想法,多研究“”的路子,在秸秆还田、青贮饲料、生物发电、沼气利用等方面进行探索,为下步禁烧工作提供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