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满月 法律能否管好“家务事”?
反家暴法实施满月 法律能否管好家务事?
央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侯艳 孙莹 刘乐)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反家暴法实施的第一天,北京房山法院就依法开出了北京市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是年过六旬的房山区某村村民谷大妈,因不堪丈夫常年家暴,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谷大妈:“一开始他就家庭暴力,打我,30多年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谷大妈的丈夫赵某确实存在实施暴力的事实,随即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6-04-0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反家暴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多地纷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韩玫:“从效果来看还是不错,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以后,被申请人绝大多数都按照保护令的要求来做,没有再继续实施家暴。下一步我们准备进行调研,总结各地的经验和问题,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对这类案件进行指导。”
北京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爽告诉记者,经过一个月的实践,她深切感受到法律带给人们的力量。张爽:“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案子,3月1号已经起诉离婚,但是没有提家暴,因为害怕,偷偷告诉法官。1号之后就比较勇敢了,能够提出这方面的诉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指出,反家暴法的出台让各类家暴不再只是“家务事”。阚珂:“有了这部法之后家暴这件事情就不再是家务事了。他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法律要介入调整的一个法律关系。目的是制止和协调家庭暴力,这是这部法不是一部软法,而是一部硬法,是解决问题的法。”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