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古籍保护立法 便于大众获取和利用

13.03.2017  15:18

  【我从基层来·代表委员谈新发展理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及,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古籍具有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双重属性,古籍保护工作需使古籍在传承的同时,便于大众获取和利用。”通过调研,卢云辉代表发现,自2007年国家“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国家古籍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低、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卢云辉代表建议,尽快修订文物保护法中古籍相关条款,规范古籍普查登记和分级保护工作,提高古籍保护要求,加强古籍整理和利用。只有通过古籍保护立法,才可以在政府职责、资金投入、保护机制等方面为古籍保护工作提供根本性保障,促进古籍保护工作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