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10月17日下午,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根据省委深改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改革项目进行督察的部署要求,听取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对下步的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张江汀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省法院院长白泉民、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出席会议。
张江汀强调,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我省改革工作出成果、有特色、有亮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发展推动改革。坚持将创新置于首要位置,在符合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具有山东实际特点的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路子,发现、培育、提炼、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经得起实践检验、叫得响的改革品牌。要进一步强化担当,以压实责任保障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职能分工,及时完成好改革工作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改革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以强化督察促进改革。要结合重点改革任务,找准督查重点,盯住关键环节,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排队督察,重点督察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看工作方向准不准、任务实不实,是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要重视督察结果的运用,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追责。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抓出改革推进的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46号文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改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