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80万元,专项用于司法所业务建设。其中,560万元用于为全省每个司法所购置2台执法记录仪(青岛市除外),122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122个司法所基层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