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
11月7日至8日,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情况,分析形势,交流经验,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法制司、省政府法制办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讲授了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实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济南、枣庄、潍坊、济宁、莱芜市司法局介绍了各自经验做法。各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厅机关执法处室有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立法工作、执法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创新载体平台,狠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司法行政立法工作持续发力,执法监督机制日益完善,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成果丰硕,法制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法制机构建设逐步健全,法制队伍能力持续提高,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新形势,科学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认识互联网及新媒体带来的执法新挑战,严格依法办事。充分认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改革带来的监督压力增大的新形势,避免出现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避免减少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统领,加强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升机构、队伍、能力等综合保障水平,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凸显法制工作的规范、保障和服务功能,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安和谐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
会议要求,要抢抓机遇,奋发图治,谱写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新篇章。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发挥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积极调研论证,尽快着手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把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二是深化法制审核工作,全面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问题,在行政程序及工作机制设计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抽象行政行为。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执法质量。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追究机制,积极推动实施分组检查、交互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等工作机制。四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层级监督和纠错机制建设。认真对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强行政应诉人才培养,培育形成一支行政应诉骨干队伍。建立案例信息数据库,用鲜活的案例和大数据,指导推动工作。五是提升综合保障水平,推动法制工作深化发展。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力度,推动法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