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司法局制定五项措施 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
近日,莱芜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积极制定五项措施,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人民监督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引导人民监督员自觉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和建设“法治莱芜”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铸就“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工作作风,确保监督功能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规范刑事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依照法定程序查阅检察机关提供的有关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材料,依法对案件处理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三是强化廉洁自律。强化人民监督员责任担当,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做到“三个不”:不违法,不越权,不凭个人感情办事,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环境。及时宣传人民监督员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进展成效,为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建好档案数据库,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各种便利、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强化培训考核。联合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庭审观摩、实地考察等,加强人民监督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奖励、惩戒与退出机制,促进人民监督员队伍健康发展。
自2015年以来,莱芜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经历了摸底调研、出台方案、公开选任、初任培训等多个重要环节。18名人民监督员先后对4起案件履行监督责任,并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宣告、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现场监督扣押涉案财物等活动40余次,较好发挥了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