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明副省长在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上强调 司法行政机关要肩负起依法治省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21.04.2015  19:06

 

      3月31日,于晓明副省长出席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取得的成绩,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新环境、新变化,对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推进依法治省提出了明确要求。 于晓明副省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是为国家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和基本任务,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思想上的清醒带来行动上的自觉。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解决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问题;要抓住司法行政机关等“关键部门”,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信仰法律;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好在思想观念、法治素养、法治实践、个人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山东工作要实现“走在前列”的要求,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走在前列,必然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前列,更好地肩负起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大责任。 于晓明副省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外部工作环境的新变化,积极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现在,经济工作已经进入新常态。司法行政工作也有一个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问题。新常态下工作环境的变化,是逆转性的,并且具有普遍性、趋势性。当前,改革进入关键期、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许多社会矛盾开始逐步显现并呈主体多元、内容多样、多发易发等特点,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稳定的风险不断加大。随着形势的发展,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应当充分认识外部环境的新变化,从传统的思维定式和依赖路径里面摆脱出来,用大家公认的标准和公理来评判是非,促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回归正常理性的轨道上。 于晓明副省长要求,充分认识和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跑好“最后一公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优势很大,一是职能全,相对于公、检、法、安等其他政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是最全的,既有服务性职能,又有保障性职能,还有宣传职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治本性工作;二是接地气,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与人民群众贴得近,责任非常重大,做好了就会受群众的欢迎、赢得群众的信任;三是作用大,基层工作做好了,既可以维护社会稳定,又能够服务经济发展,还可以保障改善民生。基层既是“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是我们的“最后一公里”。要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争当好干部,跑好“开始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努力在依法治国方面走在前列。首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村居等配齐配强法律顾问。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公益性、均等化、便民化的法律服务。要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把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再是,进一步发挥优势、发挥作用。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期望不断提高,对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普法优势,重点做好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普通群众的普法。对机关干部的普法,关键是培养法治思维、法治习惯、法治素养,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在领导机关、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形成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对普通群众的普法,要用喜闻乐见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能够让他们接受的途径,要引导而不是要求的办法,做到春风化雨润无声,主要解决知法、守法、用法问题。最后,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省司法厅和省编办要尽快下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的文件。各市要加大落实的力度,真正解决有机构办事的问题。要重心下移,支持基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不断加强装备配备,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和设备手段。要根据司法所的性质、职能、作用、地位和人员等情况,逐步统一外观样式和内部设置,通过典型引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未来发展打好基础。要坚持“有为才能有位”的理念,通过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自身作用的充分发挥,来赢得党委政府更多的重视和支持。要主动加强对外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