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吃盒饭中毒死亡小伙是自杀 毒物来源系自行获取
3月4日,本报报道了19岁的小伙张某吃盒饭后中毒死亡的消息。昨日,济南市市中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排除了张某食用餐馆内食品中毒身亡的可能性。据了解,警方在张某手机中发现他在生前曾浏览大量自杀网页,并且在张某家中找到一个含有亚硝酸钠的小玻璃瓶,毒物来源系死者自行获取,最终认定张某为自杀。
3月2日晚9点左右,据张某亲属陈述,张某当日一直在家,晚7时许出门在其住处附近餐馆购买了一份米饭和辣子炒鸡后回家,回家后一直与其奶奶在家。张某将买来的饭菜独自食用后,于晚9时左右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经120急救车送至省立医院后不治身亡。
随后,其亲属报警称张某在省立医院死亡,死因不明。接警后,济南市市中公安分局二七新村派出所,刑警大队二中队、技术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3月2日当晚,民警立即在张某呕吐物、张某晚餐使用的饭盒及涉事餐馆内食品、泔水桶中提取样本,进行毒化检验,封闭保护相关事发现场。
3月3日,根据毒化鉴定报告,张某呕吐物内含有大量亚硝酸钠成分,但死者使用的饭盒、涉事快餐店内食品、泔水桶均未发现亚硝酸钠成分。同时,刑警大队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对张某尸体进行解剖。因此,警方排除了死者张某食用餐馆内食品中毒身亡的可能性。
3月4日,为查找毒源,刑警大队对现场反复进行勘察,全面调查了解张某的生活及交友情况。民警在死者手机中发现其生前浏览了大量关于自杀的网页,以及亚硝酸钠中毒死亡的配比信息,并发现死者在与网友聊天时已有准备自杀的倾向。与此同时,警方技术部门对事发现场展开地毯式勘查,在厨房门口角落里发现可疑小玻璃瓶一个,通过检验确认瓶内含有亚硝酸钠成分。
截至目前,警方已查明毒物来源系死者自行获取,综合上述情况认定张某为自杀。
据警方介绍,亚硝酸钠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合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易潮解,易溶于水和液氨,其水溶液呈碱性,其pH约为9,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亚硝酸钠有咸味,有时被用来制造假食盐。亚硝酸钠暴露于空气中会与氧气反应生成硝酸钠。若加热到320℃以上则分解,生成氧气、氧化氮和氧化钠。接触有机物易燃烧爆炸。由于其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在非法食品制作时用作食盐的不合理替代品,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含有工业盐的食品对人体危害很大,有致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