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各训练单位科研医务工作的通知

05.02.2015  12:04

各训练单位、省体育科研中心、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

为更好的发挥科研医务工作对运动训练的强力支撑作用,根据训练需要,省体育局将在运动员伤病防治、机能检测、营养品采购及使用等方面加大科技保障力度,最大限度的满足各训练单位的科研医务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训练单位与科研中心、康复中心联系人制度。按照分层次保障的原则,运动队的基础科研医务保障工作主要由各训练单位负责。对于无法自行解决的保障难题,各训练单位可直接向科研中心、康复中心的联系人反映(名单附后),由联系人向重点保障专家团队负责人汇报。专家团队将针对实际问题,制定方案,予以解决。

二、确保营养品采购安全,提高营养品使用的实效性。各训练单位可按照“安全、有效”的原则自行采购所需营养品。所购营养品必须经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食品药品检测实验室或具有同等资质实验室检测合格,不含任何禁用物质。各单位接收营养品时,务必核对随货寄送的兴奋剂检测报告复印件,保证所购营养品与检测合格的产品为同一批次。运动员服用营养品要针对项目特点、训练计划和运动员个体的膳食情况、机能状况等,制定个性化补给方案,“缺什么补什么”,避免“一队一方”。科研中心运动营养研究室,将随时为各训练单位提供营养品筛选采购、科学搭配及剂量使用等服务。

三、加大力度保障驻济训练单位运动员机能检测。为最大限度满足驻济训练单位的生理生化检测需求,省体育科研中心将每周一至周五均可进行生化指标检测。各训练单位可根据训练需要,提前一天将需送检样本数量报到机能检测研究室,并于检测日上午9:00前将样本送交实验室。各单位基础保障人员负责机能检测和训练监控的人员组织、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实验室应提供采集样本必需的相关耗材和技术支持,并尽快完成检测,并与基础保障人员一同分析数据,向教练员反馈意见。

附件:科研中心、康复中心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