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局与供销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12.03.2015  16:54

  2015年3月5日,烟台市农业局与供销合作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在三大方面十二类事物上开展全面合作,发挥农业部门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组织协调、技术政策优势及供销社点多面广、经营与服务相结合的优势,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为农服务资源,提高农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共同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和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深化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技术服务

  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两部门按照农业种植专业化、规模化和个性化服务的要求,合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智能配肥系统覆盖到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村庄,提高化肥使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办好庄稼医院。依托设在桃村的农资配送中心,共同创办庄稼医院,并在在乡镇开办庄稼“诊所”。主动与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科技院所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创办网络庄稼医院平台,实现现场“诊病”与线上“诊疗”相结合,“诊病”与“治疗”相结合,病虫害防治与安全高效低毒农药推广销售相结合。

  推进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全力推进全市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优势骨干企业,优化区域流通布局,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辐射能力强、规模大的农资商品区域仓储中心、配送中心,逐步在全市建成配送中心设置合理、连锁店覆盖乡村的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推进农资放心工程建设试点。共同支持栖霞市“政府放心农资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为实施主体的设计要求,突出优质安全放心产品,争取把优良品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智能配肥、庄稼医院、有机肥和生物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与农资经营相结合,合力推进“政府放心农资工程”。

  二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市农业局支持供销社依托各级供销社在基层设立的经营服务机构和设施,领办农民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主要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按照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化社会服务的要求,广泛组织种植专业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参与,大力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

  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创立农产品标准及生产操作规程,对已经成熟的争取颁布为地方标准。培育农产品品牌,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原产地等认证。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共同培育一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化肥、农药的经营与服务,农产品的收、储、加、运,农用成品油的经营与服务等方面,全力拓展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经营与服务,不断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和规模,持续培育经营服务能力。

  加强农产品销售市场体系建设。在农产品产地和重点销区建设各类市场和配送机构,开展农超对接,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展会,组织出口等拓展市场方面的工作。共同探索建立烟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提升新型农民综合素质。以提高经营管理技能和带领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突出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利用村级公共场所、庄稼医院、仓储配送中心、直营店等作为培训讲堂,采取请专家讲课、到田间地头观摩、集中授课和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参观先进做法等方式,建立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全面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针对土壤贫瘠化、酸化、退化等问题,共同宣传推广有机肥和生物肥,争取让农民适量、合理施用,逐步实现改良土壤的目标。

  发展生态农业项目。开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和其他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给予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烟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