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庆海同志在省文明委全委会上的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全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及时处理垃圾,涉及家家户户,人民群众关心,党委政府重视。目前,全省共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1806个,配置垃圾桶205万个,配备农村保洁员25万名,全省全部县(市、区)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提前半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提前5年实现了国家住建部等10部委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去年底,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住建部等10部委提交了关于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申请,召开了全省迎接验收动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过住建部等10部委组织的第三方暗访调查和评审会议问询解答,我省首批通过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
(—)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将其写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并纳入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任务。2015年,在聊城召开现场推进会,孙伟常务副省长和孙守刚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由住建、文明办、农工办、发改、财政、农业、环保、妇联等14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推动改进措施。形成省、市、县、镇、村和各级各部门“统起来抓、分开来做”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督导约谈。每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帮包一部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查找分析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推动措施。同时,每月调度设施建设、垃圾收运、人员配备和经费收支等情况,对进展缓慢的,约谈各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舆论监督。2014年以来,省文明办每年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群众满意度进行两次电话调查,调查结果反馈给市地主要负责同志。2015年年底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农村保洁员、生活垃圾桶拥有率和农村垃圾及时清运率分别达到98%、99%和96%,17设区市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组织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四)进行全覆盖认定。印发了《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办法》,明确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范围、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暗访组或委托第三方,分两批对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县(市、区)进行暗访考核。2015年上半年,全省有村镇垃圾治理任务的132个县(市、区)均通过省级全覆盖认定,形成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继续保持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优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途径,加强对各地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效果的考核,定期公布结果。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电话调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县(市、区)进行整改,工作滑坡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撤销其全覆盖认定称号。在文明乡村、美丽宜居村镇和各类特色村镇评选过程中,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二)推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制定作业标准。从昌邑等地的经验看,通过制定实施城乡环卫作业规范标准,实现了环卫一体化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规范标准,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制度。二是加快立法步伐。提请省人大制定《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垃圾产生者责任、规范设施运行管理行为、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为消除生活垃圾污染提供法律依据。
(三)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已经建成运行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通过委托经营或TOT等方式交由社会资本运营管理。政府与运营企业签订合同,并制定运营企业退出时的临时接管预案。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管干分开、事企分离,确保常态长效,可持续发展。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我省垃圾处理场大多是按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设计的,接收农村垃圾后,填埋场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有的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接近饱和。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采用直观、易懂的图片、挂历、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分类知识,鼓励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加快建设镇(村)再生资源回收点,逐步形成再生资源的回收体系。通过分类处理,从源头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我们将按照省文明委全委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各位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各方好经验,统筹谋划,强化措施,为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效,实现我省村镇环境美、田园美、生活美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