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组织14名公安英烈母亲和家属休养

10.05.2015  11:59
  □记者 齐静 报道

  本报济南讯 5月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母亲节前夕,由省公安厅和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全省公安英烈母亲和家属休养团”活动正式启动,为期7天。来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14名公安英烈母亲和家属代表将赴厦门进行休养。

  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有656名民警英勇牺牲,12000余名民警光荣负伤,民警家属为支持亲人献身公安事业,同样作出巨大牺牲。近年来,省公安厅注重对英烈亲属身心健康的保护,积极营造关心、关爱英烈亲属的良好氛围,成立了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开展了金盾助学助困等一系列优抚帮困活动,起到了凝聚警心、激励队伍的作用。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