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 山东195名“老赖”获刑 今后探索悬赏举报
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公里”,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5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
全省法院一年多来执结执行案件44.1万件,执行到位2120.7亿元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我省被确定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推进省份。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6.2万件,执结44.1万件,执行到位2120.7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我省依法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等行为,去年以来将1667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56人,195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白泉民介绍,我省完善了金融查控系统,239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全部接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平台,其中171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实现网络冻结功能。去年以来查询被执行人存款5137.3亿元,涉及案件48.9万件,冻结41.8亿元。完善了不动产查控系统,目前已有14个市基本建成不动产信息查控平台。完善了人口、车辆信息查控系统,网上查询人口、车辆信息312万次。完善了工商登记信息查控系统,已查询工商登记信息6万余次。
我省还不断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努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数据显示,目前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9.3万例,去年以来对81.3万人次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1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难问题形成有多方面原因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总体向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普遍反映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现象没有明显改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分析,执行难问题形成有多方面原因。
从法院内部看,依法执行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弱化;执行队伍的一线干警数量不足,水平能力不高,全省有54个法院未达到“确保按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备合格的执行人员”的要求;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较为突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存在管理漏洞;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缓慢,影响执行质效,目前全省有24个法院尚未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推进阶段,查控财产功能有限。
从法院外部看,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制约执行工作;干扰、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截至5月5日,此类案件数量达3.1万件,占正在执行案件总数的15.6%;打击拒执犯罪标准不统一,未能形成有力震;联动惩戒机制运转不畅,尚未形成合力;法治意识不强,尊重服从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
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探索悬赏举报等做法
5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要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实现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平台与有关部门、行业的网络对接,全面汇集和共享被执行人有关信息,提高查控功能和处置时效。要加强联动惩戒,及时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在职责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加强协同行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对妨碍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收拘人民法院送交的被拘留人;对拒不执行、妨害执行等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拓展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探索实行悬赏举报、委托律师调查、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等做法,建立规范化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顺畅恢复执行机制,切实把提高质效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作者:赵君